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雷柏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3年2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孔维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053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75,847,225.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84,722.54元,截至201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720,141.25元。
鉴于201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现金流充沛,同时公司目前股本规模不大,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增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98.4万元,本年所派发现金股利未超过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2012年度净利润的100%,未超过母公司近两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剩余未分配利润95,736,141.2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1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65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288万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前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1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的议案。
2012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按照薪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并比对市场情形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为年薪8.3-36.5万元人民币(含税)之间,独董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年。
2013年度,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曾浩先生、余欣女士、俞熔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王苏生先生、孔维民先生每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6万元。
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职工监事:李新梅女士,薪酬人民币0.7万元/月;监事:曾雪琴女士,薪酬人民币1.3万元/月;监事:周振华女士,薪酬人民币1.8万元/月。
总经理:曾浩先生,薪酬人民币3万元/月;副总经理:余欣女士,薪酬人民币1.97万元/月;副总经理:李峥先生,薪酬人民币2.5万元/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谢海波先生,薪酬人民币2.5万元/月;财务总监:王雪梅女士,薪酬人民币3万元/月。
以上薪酬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薪酬将根据市场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0127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雷柏科技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基本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雷柏科技董事会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关于雷柏科技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雷柏科技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关于雷柏科技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60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应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88万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变更,应在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总数为21760万股。
修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总数为28288万股。
本次章程修改以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前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3年3月20日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13年2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 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新梅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053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75,847,225.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84,722.54元,截至201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69,720,141.25元。
鉴于2012年度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现金流充沛,同时公司目前股本规模不大,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并考虑到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增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4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98.4万元,本年所派发现金股利未超过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2012年度净利润的100%,未超过母公司近两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剩余未分配利润95,736,141.25元,结转到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1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652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8288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前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12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11:3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3月1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3月15日、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
联系人:邓凤霞
联系电话:0755-28588566
传真号码:0755-28588900
7、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3月20日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2号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 | 《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 | 《201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 |||
7 | 《关于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
8 | 《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1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预案》 | |||
9 | 《<公司章程>修订案》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3年3月1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3年3月18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