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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
    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
    2013-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45版)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概述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5元,募集资金总额801,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496,1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953,820.00元。以上增发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12月1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5660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拟投资10,021.00万元,建设粤东GAP种植基地和上海崇明GAP种植基地。其中粤东GAP种植基地的建设地点为梅州兴宁市境内;上海崇明GAP种植基地的建设地点为上海崇明县境内。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保障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需求的满足、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该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16.23%,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7.15年,投资利润率为14.89%。

    2013年,公司确定了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一是计划投资建设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拓展公司新的经营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进入人参和保健品领域;二是计划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开拓中药材经营业务,同时保障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供应、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入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5036.2万元,其中,10021.00万元为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计划投资项目“粤东GAP种植基地和上海崇明GAP种植基地项目”获得,使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 万元,其余由公司另筹资金投入。

    新项目的内部收益率25.28%,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4.91年,投资利润率149.80%。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保障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需求的满足,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由于公司确定了新年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计划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开拓中药材经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暂时满足了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供应,为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同时,新项目符合公司健康保健产业的布局,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与公司的品牌和资源相匹配,投资效益更好、盈利能力更强、市场前景更为明确。因此,公司管理层本着严谨的经营作风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追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变更。

    三、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详见同日披露于近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新项目效益预测及风险提示

    (一)项目效益预测

    项目的内部收益率25.28%,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4.91年,投资利润率149.80%,投资利税率188.68%,项目盈亏平衡点51.25%。

    公司对该项目的效益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二)风险提示

    1、项目为公司进入领域,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项目建设周期和项目进展等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4、为完成此项目投资,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或其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存在因国家金融政策变化导致筹集投资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风险。

    5、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管理、运营风险。

    6、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最好收益年为第15年之后、工程周期很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市场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新项目的建设能够使募集资金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一致,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太安堂对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拟投资于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太安堂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投资于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和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六、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事项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关于太安堂内部控制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等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0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和“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2年12月全部建设完毕并投产,公司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 万元和“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82.10 万元分别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未包括利息)用于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保荐意见,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5元,募集资金总额801,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496,1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953,820.00元。以上增发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12月12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5660013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三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为1701014160004548)、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金园工业区支行(账号为2003041329200011703)、中国银行汕头嘉泰支行(账号为692559913596)。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和 “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13年2月26日)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节余资金
    已支付金额尚需支付金额合计 
    1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15,087.5013,422.15300.0013,722.151,365.35
    2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23,030.6012,748.50800.0013,548.509,482.10
    合 计38,118.1026,170.651,100.0027,270.6510,847.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的各个环节的优化和设备的科学选型等措施,节约了项目投资总额。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3年将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计划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构建公司产业价值链。公司计划使用“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万元和“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82.10万元分别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

    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密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密切,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投资与公司主业密切相关的项目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太安堂本次拟以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事项,已经太安堂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太安堂本次节余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以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事项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和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事项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关于太安堂内部控制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等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0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

    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IPO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截至2010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164,370.91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4,335,629.09元,其中超募资金578,262,629.09元。

    (二)IPO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及利息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4,335,629.09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906,270.23元,以前年度已使用投入金额621,276,569.08元,本年度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4,359,189.00元,补充流动资金22,559,060.01元,期末余额为13,047,081.23元。

    开 户 银 行账号存款方式存款余额备注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1701014160003733活期存款3,308,539.17-
    1701014340006900定期存款2,000,000.00-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662657760141活期存款965,829.93-
     定期存款--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庄行)支行32761428010034108活期存款4,272,712.13-
    061028090000214901定期存款2,500,000.00-
    合 计  13,047,081.23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906,270.23元。

    二、公司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详见2010-033公告)和太安堂上海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二”、详见2010-034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详见2011-023公告)。2012年12月31日,上述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等三个项目已经通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GMP认证,项目实施完毕实现投产(详见2012-052公告),太安堂上海研发中心预定计划建设项目也实施完毕。

    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13年2月26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节余资金
    实际已支付金额尚需支付金额合计 
    1项目一8,000.007,790.7899.907,890.68109.32
    2项目二2,500.002,174.040.002,174.04325.96
    3项目三3,000.002,796.7224.502,821.22178.78
    合 计13,500.0012,761.54124.4012,885.94614.06

    (二)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管理层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的各个环节的优化和设备的科学选型等措施,节约了项目投资总额。

    三、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3年将拓展新的经营领域、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计划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公司流动资金相对比较紧缺。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614.06万元,使用银行利息188.00万元。

    四、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及银行利息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太安堂本次拟以节余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太安堂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太安堂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太安堂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太安堂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太安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太安堂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关于太安堂内部控制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等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3-01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

    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拓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构建公司业务价值链,促进公司稳步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投资15036.2万元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项目和投资20081.4万元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投资项目情况

    (一)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建设人参种植加工基地,在吉林抚松县境内投资建设:

    1)5万亩山参种植基地

    2)投资5000万元,购进已种植15年以上的山参,采挖后保障山参加工生产线前期的山参原材料供给。

    3)建成太安堂现代人参加工产业基地,建设100t/a圆参深加工生产线和120t/a山参加工生产线各一条。

    项目投资15036.2万元,其中,10021.00万元为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原计划投资项目“粤东GAP种植基地和上海崇明GAP种植基地项目”获得,使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 万元,,其余由公司另筹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其中12889.5万元用于建设投资,2146.7万元用作铺地流动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2889.585.72%
    其中:工程费用12121.080.6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92.69%
    预备费363.62.42%
    铺底流动资金2146.714.28%
    项目总投资15036.2100.00%

    2、项目效益测算及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的内部收益率25.28%,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4.91年,投资利润率149.80%,投资利税率188.68%,项目盈亏平衡点51.25%。

    公司对该项目的效益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详见同日披露于近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建设太安堂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在安徽省亳州市境内投资建设太安堂特色名贵中药饮片加工基地,发展名贵中药饮片产业,确保公司主要产品的药材供应,扩大企业生产规模。

    项目投资20081.4万元,其中使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82.10 万元,其余由公司另筹资金投入。

    项目投资其中12294.7万元用于建设投资,7786.7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2294.761.22%
    其中:工程费用968248.2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12.713.01%
    预备费910.74.54%
    铺底流动资金7786.738.78%
    项目总投资20081.4100.00%

    2、项目效益测算及主要经济指标

    项目的内部收益率34.76%,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3.84年,投资利润率31.60%,投资利税率52.49%,项目盈亏平衡点32.79%。

    公司对该项目的效益测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3、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详见同日披露于近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风险提示

    1、项目为公司进入领域,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项目建设周期和项目进展等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4、为完成此项目投资,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或其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存在因国家金融政策变化导致筹集投资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风险。

    5、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管理、运营风险。

    6、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最好收益年为第15年之后、工程周期很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司药材资源供应能力和质量,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形成公司特色的中医药产业链,提高公司原材料的议价能力及原材料成本的控制能力,同时拓展新的经营领域,拓展公司经营增加新的增长点,实现公司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及产品链的丰富,提升公司市场品牌影响力和营销能力,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的提升,提高公司未来的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三)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关于太安堂内部控制和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等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