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工商银行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30号文批准,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3年2月4日开始募集,根据《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我公司与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并请示中国证监会,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工商银行的募集,自2013年3月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进行的认购申请(注:3月4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认购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基金成立后存续期内通过工商银行进行的申购申请不受影响。
本基金在其它销售机构的募集认购申请截止时间仍为2013年3月6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或0755-82353668
网址: www.phfund.com .cn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湘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方便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进行基金投资,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对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鹏华中证A股资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有效申购本公司鹏华中证A股资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全部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鹏华中证A股资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0)
三、优惠活动时间
优惠活动时间:2013年3月1日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湘财证券或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湘财证券或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四、具体优惠措施
1、投资者通过湘财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原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0.6%的,按原费率的4折,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不包括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3、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湘财证券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本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湘财证券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xcsc.com、400-888-1551)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 www.phfund.com、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