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10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的通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09: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祝恩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75.00%。
(2)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80,000,000股增加为270,000,000股,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内容。
公司推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9、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10、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