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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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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04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扬洋公司4艘船舶售后回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长油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4艘船舶售后回租的公告》(临2013—005)。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长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3—00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05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

    4艘船舶售后回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洋公司”)将“宁化417”、“宁化418”、“宁化419”和“宁化420”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融资人民币2亿元。

    ●招银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计划将“宁化417”、“宁化418”、“宁化419”和“宁化420”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2亿元,租赁期限为8年。并将与招银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3、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亿元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售后回租船舶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船舶名称类别资产原值资产净值交船时间主营货种
    宁化417轮化学品轮69,738,63647,785,7712006年2月化工品
    宁化418轮化学品轮70,190,29049,212,9542006年6月化工品
    宁化419轮化学品轮74,218,74754,348,0902007年1月化工品
    宁化420轮化学品轮76,747,21857,859,6042007年6月化工品
    合计 290,894,891209,206,420  

    注: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宁化417”、“宁化418”、“宁化419”和“宁化420”轮。

    2、融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扬洋公司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招银租赁转让船舶。租赁期届满,招银租赁在确认扬洋公司已付清租金等全部款项后,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由扬洋公司按名义价回购。

    4、租赁期限:从起租日开始计算8年,起租日是指招银租赁向扬洋公司支付船舶购置款之日。

    5、租赁利率: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支付后付租金,租金按照等额年金法计算。

    7、担保情况: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租赁期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租赁船舶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船舶所有权归招银租赁所有;租赁期届满,扬洋公司须支付船舶留购的名义价格履行留购义务,扬洋公司支付留购对价之时,船舶所有权转移至扬洋公司名下。

    9、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本租赁项下的其他合同已全部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现有船舶进行融资业务,主要是在目前的航运危机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通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短期还款偿债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长航油运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06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洋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累积为其担保人民币2亿元。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美元15,400万元(含本次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将“宁化417”、“宁化418”、“宁化419”和“宁化420”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2亿元,租赁期限为8年。应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要求和扬洋公司请求,我公司为本次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3年2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高新开发区2号公寓楼502室,法定代表人:殷建庆,注册资本:341,254,054.61元,主营业务:化学品运输。

    截至2011年12月底,扬洋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4,013万元,负债总额为64,607万元,净资产为39,40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扬洋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2,470万元,负债总额为56,082万元,净资产为36,388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应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要求和扬洋公司请求,公司为扬洋公司船舶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扬洋公司的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人民币60,000万元、美元15,400万元,约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3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担保总额未超过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长航油运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087 股票简称:*ST长油 编号:临2013-007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就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已于2012年1月30日披露了《*ST长油2012年年度业绩预亏暨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二、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公司股票将于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