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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3-00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及汉口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3-00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2月26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及汉口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3-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及汉口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招商银行开立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招商银行东湖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1279103859103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湖支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向招商银行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

      2、理财产品金额:4亿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最长存续期:94天(如本产品被招商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3年3月1日。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7%(扣除相关费用)。

      7、申购/赎回: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日:理财计划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

      9、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0、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赎回及提前终止: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须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3、公司与招商银行东湖支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4亿元超募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45%。

      二、汉口银行开立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账号:001011000229290,开户银行: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账户,该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3年2月2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向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购买了人民币机构保本13001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机构保本13001期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金额:1亿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最长存续期:182天(如本产品被汉口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到期日)。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3年3月1日。

      5、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4.4%(扣除相关费用)。

      7、申购/赎回: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日:理财计划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

      9、收益支付方式: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0、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AAA)、债券远期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货币及债券型信托资产、次级债、高等级信用债、同业存款、信托受益权等其他金融资产。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赎回及提前终止:如汉口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须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13、公司与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11%。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含本次)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56%。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关于高德红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招商银行东湖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6、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岁月流金55754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7、汉口银行水果湖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汉口银行“机构理财”人民币理财服务总协议》;

      8、汉口银行《机构保本1300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