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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3-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3-017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已于 2013年2月28日披露,现对年报编制系统第九节“内部控制”部分补充如下:

      一、内部控制责任声明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1、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为规范经营管理,降低内控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搭建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通过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2、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2012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为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高效性和经营风险的可控性,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经营管理内控方面:公司制定了采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资金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各个运营环节的工作流程,并明确了上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权限与职责。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运营风控管理体系,对各个业务部门提报的业务操作方案进行逐级审批,对各项具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考核,实时跟踪每一笔业务的进展情况,有效控制了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保证了公司业务开展的安全高效。

      (2)财务管理控制方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税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流程及财务管理制度,有效降低了财务风险,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3)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管理控制方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议案。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修订案)更加详细规定了公司实施对外担保行为时所涉及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形式等要素,并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信息披露管理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分别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程序及报送、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信息披露的方式、档案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和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做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公司未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说明

      公司建立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制度规定了如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会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的原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该责任人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罚款或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