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3—00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等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1,500万股 。其中:部分股份由平高集团以其持有的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开关配套零部件相关经营性资产作价85,388.25万元认购;部分股份由平高集团以140,000万元现金认购,用于平高电气天津智能真空开关科技产业园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股份由平高集团以平高电气根据相关政策收到的应转为国有资本金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退税税款3,305.5597万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认股资产的作价金额将根据上述备案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议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共同构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整方案。该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股资产审计、评估事项的议案》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3262号《审计报告》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2】第1102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认股资产账面价值82,352.51万元,评估值109,384.58万元,增值27,032.07万元,增值率32.82 %;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58,356.18万元,评估值85,388.25 万元,增值27,032.07万元,增值率46.32 %。《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股债权专项审计事项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进口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享有退税税款总计3,305.5597万元,该退税税款将作为平高集团的认股债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3261号《关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退税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12年12月12日,公司累计收到退还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31,875,758.12元,剩余1,179,839.20元,财政部已向相关海关出具返税批复(财预[2012]435号),海关正在办理退税过程中。《专项审核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四、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
2012 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制作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已确定。公司据此制作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预案(补充版)》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意见的议案》
中联资产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资产转让方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关系,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或偏见。中联资产是在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并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出具评估报告的,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股资产的交易价格等事项进行补充确认。该补充协议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等事项进行确认。该补充协议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李永河、李惠波、魏光林、李文海、史厚云、庞庆平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进行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日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股资产评估事项的专项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用的评估机构及其关联人与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该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过程中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并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出具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3、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机构运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
4、本次评估涉及的未来收益的预测是建立在历史绩效分析、行业竞争状况分析、未来市场需求等基础上,未来收益预测具备谨慎性;
5、本次资产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
2013年3月1日
独立董事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的要求,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国政、孔祥云、李春彦
2013年3月1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3-005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高电气”)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与平高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3年3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平高集团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276,5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河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变电设备,控制设备及其配件;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高压断路器,全封闭组合电器,高压隔离开关,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仪器仪表、模具及其他工具制造;锻件制造;金属材料焊接;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弹簧机构制造;橡胶制品、绝缘子制造;产品包装箱制造;金属表面防腐处理;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动力管线配件经营;通讯器材销售及修理;切削液销售;普通货运;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装卸;货运站经营;货运代办;租赁房屋及设备。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三、关联交易的内容
(一)《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与平高集团于2012年11月9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就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资产转让事项进行了相关约定,现与目标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公司与平高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尚需明确的事项作了补充约定:
1、公司与平高集团均认可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2】第1102号《资产评估报告》,并同意确定本次目标资产的价格为85,388.25万元,目标资产的价格将根据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另行支付。
2、平高集团应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证监会核准后协助平高电气尽快完成房产权属证明的过户、办理。
3、对于目标资产中未能按期办理过户的房产,平高集团将该部分房产按评估值金额以等额现金进行置换。为保证目标资产的完整性及经营的延续性,平高集团可将该部分房产以公允价格出租给平高电气使用。
4、除上述第三点约定以外的房产,若公司最终取得的房产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为准)与《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房产建筑面积不同而导致该部分房产的评估价值金额产生差异,对于该差额应以等额现金补足或退回。
(二)《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与平高集团于2012年11月9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就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股份认购事项进行了相关约定,目前平高集团认股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结束,公司与平高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作了补充确认。
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31元/股,平高集团认购数量不超过31,500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的要求,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公司本部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则将以其第一次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数量
3.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5定价原则
3.6募集资金投向
3.7锁定期
3.8上市地点
3.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意见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3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3月25日上午8: 30—11:30,下午2:30—5:30
2、登记地点: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
联系人:常永斌
联系电话:0375-3804064
传真:0375-3804464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3年3月25日下午17:30。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数量 | |||
3.3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5 | 定价原则 | |||
3.6 | 募集资金投向 | |||
3.7 | 锁定期 | |||
3.8 | 上市地点 | |||
3.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 | |||
6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意见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方格内选择一个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件二: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312 | 平高投票 | 20 | A股股东 |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3.00元代表对议案三之下3.1-3.10共10个表决项一并表决,3.01元代表议案三之下第3.1表决项,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申报价格与议案的具体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 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元 |
3.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3.2 | 发行数量 | 3.02元 |
3.3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3元 |
3.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4元 |
3.5 | 定价原则 | 3.05元 |
3.6 | 募集资金投向 | 3.06元 |
3.7 | 锁定期 | 3.07元 |
3.8 | 上市地点 | 3.08元 |
3.9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3.09元 |
3.10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10元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版)》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意见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11.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写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三、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高电气”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12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高电气”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1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高电气”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反对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1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高电气”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一投弃权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12 | 买入 | 1.00元 | 3股 |
5.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平高电气”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三项下全部表决事项均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12 | 买入 | 3.00元 | 1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