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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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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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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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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44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3-016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0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预约登记日:2013年4月24日 星期三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地点: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请已于2013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须知

      1.法人股东登记须知

      本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一般为法人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本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非亲自出席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须知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非亲自出席现场会议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签字)、委托人出具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登记;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登记须知

      根据《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法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自行或委托托管人、境内证券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独立董事或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等行使股东权利。

      合格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向本公司出示下列证明文件:

      (1)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2)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复印件;

      (3)具体权利行使人的身份证明;

      (4)若合格投资者授权他人行使股东权利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授权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合格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二)参会登记注意事项

      上述登记材料如为原件的均需现场提供复印件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交存本公司,其中,涉及自然人登记材料的复印件须个人签字(即本人亲笔签署“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及日期),涉及法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证明的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拟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13年4月24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送达方式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邮寄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

      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四)登记时限

      会议现场登记时间为2013年4月26日9:00-9:30,9: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证券投资部电话:0532-84822574 传真:0532-84815402

      电子邮件:zhengq@qdjy.com

      邮寄地址: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振文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均自理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五)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2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5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