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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局长侯外林:应放宽QFII额度上限 明确税收政策
    2013-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放宽QFII额度总规模上限,允许单个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上限突破10亿美元

      ⊙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龚维松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局长侯外林昨日向记者表示,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中国资本项下的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推动QFII制度改革。

      侯外林表示,将向大会提交关于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有关工作的提案。A股成为国际著名指数投资标的,将有效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影响,还有助于吸引境外长期资金、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推动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但在当前我国相关制度框架下,将A股纳入此类指数还存在一些障碍:

      一是QFII额度障碍。目前我国800亿美元QFII总额度及单一QFII 10亿美元额度上限如不大幅提高,投资者将无法根据成份股占比实现对指数的有效跟踪从而满足资产配置需求。

      二是资金流动障碍。我国对QFII资金汇划限制较严格,受投资本金锁定期及锁定期结束后每周可划汇资金等限制,投资者在市场时机转变时无法根据需要及时调动资金进出,降低了机构投资者成为QFII的意愿。

      三是资本税方面的障碍。QFII机构买卖证券资本利得是否需要计提所得税、是否适用10%税率、今后会否对既往资本利得进行追溯等问题均尚无定论,被境外投资者视为政策风险之一。

      为此,侯外林建议人民银行、财政部、外管局、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研究中国资本项下的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推动QFII制度改革。

      第一,放宽QFII额度总规模上限,允许单个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上限可以突破上限10亿美元;第二,参照RQFII的制度安排,允许QFII每日办理汇入汇出本金和收益;缩短QFII资金锁定期,提高QFII资金使用的灵活性;第三,尽快明确QFII境内投资收益的税收政策,稳定QFII预期,避免税收不确定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