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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议案及表决书等材料会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通过的额度内,根据市场形势和公司经营实际,对金融资产投资业务的具体运作进行决策和管理。

    公司2013年度金融资产投资业务具体授权如下:

    1.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200亿元,可承受的风险损失限额为3.7亿元。

    2.权益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37亿元(不包括一级市场申购业务),可承受的风险损失限额为2.45亿元(不包括权益类战略投资业务);一级市场申购业务规模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所持有证券限期出售。

    3.衍生品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18亿元,可承受的风险损失限额为1.5亿元。

    4.创新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不超过110亿元,可承受的风险损失限额为3亿元。

    5.融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与符合监管规定的其他融资类业务)规模不超过70亿元。

    6.公司可以在监管规定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自身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如外部环境或公司财务、资本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可对上述授权进行调整。

    鉴于上述授权中关于“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权益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创新类自营投资业务规模”的授权限额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该三项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第3、5、6项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度董事会做出新的授权为止。第1、2、4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授权为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本日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91号)核准,2012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5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500,000.00元人民币,加上发行期间利息人民币267,094.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5,838,918.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4,928,175.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178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特别是创新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体用途如下:

    1.开展创新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2.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承销业务实力。

    3.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增强资产管理业务能力。

    4.适度增加自营业务规模,实现稳健收益。

    5.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

    6.增强机构业务规模,扩展业务合作领域。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2月25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5,269,886.82元,已经使用募集资金6,092,985,148.00元(含利息收入51,656,824.03元),已支付银行手续费6,121.7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37,206,793.09元(含利息3,606,941.09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13年2月25日)

    对应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

    增加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合计)6,774,928,175.976,092,985,148.00注1733,599,852.00
    开展创新业务,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小计)2,700,000,000.002,200,000,000.00500,000,000.00
    1、融资融券业务2,000,000,000.002,000,000,000.000.00
    2、直接投资业务500,000,000.000.00500,000,000.00
    3、股指期货业务200,000,000.00200,000,000.000.00
    扩大承销准备金规模,增强承销业务实力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
    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增强资产管理业务能力60,000,000.0060,000,000.000.00
    适度增加自营业务规模,实现稳健收益3,114,928,175.973,166,585,000.00注20.00
    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300,000,000.0066,400,148.00233,599,852.00
    增强机构业务规模,扩展业务合作领域300,000,000.00300,000,000.000

    注1、注2之数据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进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51,656,824.0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直接投资业务”项目资金5亿元和“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提高经纪业务竞争力”项目资金1.7亿元,总计6.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节约利息支出4000万元左右。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适应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7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用于目前公司运作比较规范、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经营层在具体运作、使用时要切实防范风险。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宏源证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将6.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宏源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宏源证券独立董事意见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宏源证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关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3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邀请出席的律师等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部分金融资产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有关议案详见本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3月15日。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A.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B.自然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8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段群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9楼

    邮 编:830002

    2.出席会议者住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部分金融资产

    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任何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7人,实际表决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7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用于目前公司运作比较规范、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经营层在具体运作、使用时要切实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