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证监局发警告函问责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邱江
在中国医药吸收合并天方药业仍在走证监会审核程序的关口,天方药业因与两者共同实际控制人旗下的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而收到河南省证监局“警告函”,天方药业董事长年大明、董事会秘书刘宁宇、财务总监张化岗亦被要求于3月7日到河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中国医药及天方药业皆受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制。据天方药业“说明性公告”,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于2010年9月经银监会批准成立了财务公司,为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天方药业今日公告,2011年6月起,天方药业授权财务公司,对其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所开立的授权账户进行资金管理。
天方药业称财务公司所提供金融服务的收费水平以银行统一制定的价格为基础,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时免费提供付款服务、收款服务、待算业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天方药业主要和财务公司进行3类交易。首先是资金归集。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财务公司累计归集天方药业资金21.6亿元左右,支付存款利息10.91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0日,天方药业已停止该项业务。
第二类业务是资金汇划。天方药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资金计划,通过网上银行系统主动发出相关交易指令至财务公司;经由网上银行系统,财务公司根据交易操作指令将资金汇划至天方药业的直联银行账户或非直联银行账户内。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财务公司累计下拨资金21.6亿元左右。
第三类是向财务公司贷款。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天方药业共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2.5亿元。其中首笔贷款为1亿元,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的95%,其余贷款利率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截至2012年12月30日,天方药业共支付贷款利息1837.67万元。目前,天方药业向财务公司贷款尚有2.5亿元。
天方药业在公告中承认,在财务公司开立账号进行存贷款、结算、往来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规定。
河南证监局在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还指出,天方药业授权财务公司对其账户进行资金管理,允许财务公司对部分银行账户进行查询、转账,并自动归集资金,天方药业需要使用资金时,须事先通过财务公司审批,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河南证监局要求,天方药业董事长年大明、董事会秘书刘宁宇、财务总监张化岗于3月7日到河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3月7日至 3月27日期间,每5天在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对授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事项及授权期间资金往来情况做出公开说明,并向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致歉。
天方药业表示,将按要求于3月30日前向河南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