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本部搬迁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本部搬迁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或“公司”)股票于2013年3月11日开市时复牌。
一、搬迁事项概述
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因杭州铁路北站单元(GS13)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公司处于该范围内),同时,考虑到公司更长期的发展要求,公司近期与所辖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公司杭州本部整体搬迁的相关事项,并签订了《企业搬迁框架协议》。公司位于杭州市的生产基地将整体搬迁至浙江德清临杭工业区的德清天马产业园内。
二、搬迁框架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1、搬迁范围
杭州市石祥路208号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本部名下的所有(约100,787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10万余平方米)房屋建筑物、(2300余台/件)生产设备与检测仪器及地上地下管网线构筑物等整体搬迁。
2、搬迁时间要求
经协商,预计用1年时间(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完成整体搬迁。
3、双方商定的框架原则
1)双方同意以2013年3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2)双方同意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企业搬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事项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网线构筑物;及因搬迁引起的设备搬迁补偿、不可搬迁设备补偿、停工经营损失、职工安置及职工交通补偿等款项。
3)经济补偿以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企业搬迁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协商后确定。经济补偿款实行分期支付,但最后一期应在厂房拆除、交地后一周内付清。
三、本次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德清天马产业园已经于2011年度开始建设,本次搬迁将按计划逐步进行,对本部的生产经营会有一定的影响。
若本公司搬迁延期的,则每逾期一天,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应收款金额的利息。
目前,公司与杭州市拱墅区相关部门就搬迁事项正在逐步展开,目前尚无法预知搬迁评估结果,公司搬迁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搬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