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3-00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书面方式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以下决议:
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批准了出售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初步建议之议案。
1、为改善2013年业绩,批准中国远洋将其持有的中远物流100%股权出售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的初步建议;
(1)交易双方:中远集团作为收购方,中国远洋作为出售方;
(2) 交易标的:中远物流100%股权;
(3) 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对价将综合考虑中远物流的业务及资产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以往类似交易估值水平、中远物流以往交易估值水平、评估结果等因素进行确定,如评估基准日至交易完成日期间中远物流进行利润分配的,交易对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同意本次交易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行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
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有关本次交易的具体对价及股权转让协议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尚未就此达成或签署任何协议。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请全体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二、审议并批准了于2013 年4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 时,在北京远洋大厦会议中心和香港中远大厦47 楼会议室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中国远洋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3-006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拟于2013 年4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 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同时在北京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召开中国远洋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4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 时
(五)股权登记日:2013 年3月26日(星期二)
二、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大会审议事项
1、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审议建议出售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之预案:
1.1审议中国远洋将其持有的中远物流100%股权出售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之预案。
1.2审议中国远洋与中远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预案。
1.3审议授权董事会任意一名董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之预案。
(二)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其中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截至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 年3月26日(星期二)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该日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十一层1135室
如以传真方式登记,请传真至:010-66492211
(三)登记时间
2013年4月3日(星期三) 9:00-11:00,14:30-16:3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杨、郭婧
电 话: 010-66492992、66492215
传 真: 010-66492211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回执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 年4 月26 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开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
1.审议建议出售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之预案。
同意反对弃权
注:请在上述选项中打“√”,多选无效。
委托方签章: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回执
截止2013 年3 月26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股,拟参加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持股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以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3-007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预计公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大幅亏损。公司已于2013年1月26日发布了《2012年年度业绩预亏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临2013-003号公告)。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度业绩如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