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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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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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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1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在宁波南苑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稻叶义幸董事书面委托池田修二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芦德宝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以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第二项至第三项的报告,以及第六项至第七项的报告将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6,142,669.76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614,266.98元,加以前年度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74,714,698.42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7,243,101.20元。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总计分配23,46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83,783,101.2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9-1-1决定为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7,000万元;

    9-1-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1-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1-4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项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9-2-1决定为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9-2-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2-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2-4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项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9-3-1决定为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7,000万元;

    9-3-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3-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3-4批准权限:由于该项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项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9-4-1决定为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万元;

    9-4-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4-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4-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5-1决定为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万元;

    9-5-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5-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5-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6-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52,000万元;

    9-6-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9-6-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9-6-4批准权限:由于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项担保最高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项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十、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2。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决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报酬为72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预案将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3。

    十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于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4。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在宁波南苑饭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提名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补选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候选人周海扬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3月9日

    附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候选人周海扬先生简历

    周海扬 中国籍,1948年7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

    1971年10月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曾任宁波粉末冶金厂车间主任、动力科科长、销售科科长、厂长助理。1995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宁波金鸡集团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2004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业务部部长。

    2010年8月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管(退休)。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2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2013年度

    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3、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4、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5、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2013年度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要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2013年度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出如下计划:

    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及合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

    (1)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7,000万元;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0,000万元;

    (3)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17,000万元;

    (4)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5,000万元;

    (5)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3,000万元;

    (6)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52,000 万元。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除了对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和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外,其他各项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该等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在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进行相应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序号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资产负债率(%)
    1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8,162.35万元生产、销售用于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的粉末冶金制品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70.04
    2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4,000万元生产、销售;粉末冶金各类零部件;粉末冶金用模具的制造及机械加工35.60
    3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8,000万元粉末冶金汽车零件、高效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72.80
    4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美元

    350万元

    生产经营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方面的粉末冶金制品;各类新金属材料制品的生产经营和研制;汽车、摩托车模具设计与制造39.55
    5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粉末冶金制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21.91

    2、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备注
    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6,867.875,052.9410,910.80-565.25 
    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16,656.6810,726.849,688.44761.30 
    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17,883.774,864.18507.5549.32[注]
    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7,149.194,321.8010,111.50790.92 
    宁波东睦贸易有限公司3,023.152,360.685,380.54114.49 

    [注]: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起试生产,因此2012年度营业收入仅为507.5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决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2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7,3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7,3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4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4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2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条款: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设下列专门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下列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提名委员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各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担任,成员人数为3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2、原条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中:

    (一)至少有一名为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二)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人员配置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新增:

    第一百五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二条至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条码依次顺延为第一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四十七条。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2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3-02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星期一)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预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星期一)9:30

    4、会议召开地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5、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预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预案及事项:

    预案序号预 案 名 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8《公司章程》修正案
    9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10关于补选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预案

    上述预案相关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19、(临)2013-020、(临)2013-021、(临)2013-022和(临)2013-23)。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参加会议的办法:

    1、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2日、4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办法:

    (1)电话:(0574)87841061

    (2)传真:(0574)8783 1133

    5、地址: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姜山)景江路8号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邮编:315191

    7、电子邮箱:nbtm@pm-china.com

    8、联系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五、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账号:

    预案序号预 案 名 称授权表决意向
    赞成弃权反对
    1《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201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8《公司章程》修正案   
    9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10关于补选周海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预案   

    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