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自2013年3月12日起正式开通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的基金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持有通联基金支付业务支持的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目前包括:持有上海银行借记卡并开通上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且办理E盾的个人投资者、持有平安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持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电子交易相关业务且相关业务处于开放状态的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转托管(仅限转入)、信息查询、账户资料修改、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目前,仅网上交易系统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如将来移动客户端也可办理该业务,本公司届时将在网站进行提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费率及优惠活动
(一)基金前端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费率
投资者使用通联基金支付业务支持的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前端收费模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基金转换优惠费率
基金转换优惠费率适用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该类基金转换费率适用上述前端申购优惠方案。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通联基金支付业务是由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专注于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基金支付服务。
如本公告刊登后新增通联基金支付业务支持的银行卡种类,本公司将在网站公布,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投资者办理电子交易各项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电子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文件。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