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
(上接A33版)
四、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2年,锦州港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锦州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锦州港201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1,1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94.4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176.7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 | 否 | 61,000.00 | 61,000.00 | 不适用 | 7,176.85 | 61,900.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2年7月 | 1,159.87 | (注1) | 否 |
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 | 否 | 24,074.02 | 20,911.97 | 不适用 | 20,911.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09年6月 | 1,601.51 | 是 | 否 | |
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 | 否 | 30,700.00 | 34,446.78 | 不适用 | 1,717.59 | 34,190.7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3年2月 | 否 | ||
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 | 否 | 22,356.87 | 18,762.47 | 不适用 | 18,762.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09年6月 | 2,252.24 | 是 | 否 | |
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43.50 | 53,357.94 | 不适用 | 53,410.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88,174.39 | 188,479.16 | 8,894.44 | 189,176.77 | 5,013.6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项目金额86,203.54万元,其中: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38,916.06万元; 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13,141.14万元;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22,013.63万元;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12,132.71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24,074.02万元调整为20,911.97万元,形成结余募集资金3,314.44万元(含利息收入152.39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22,356.87万元调整为18,762.47万元,形成结余募集资金3,746.78万元(含利息收入152.38万元),已用于补充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 该项目已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预计使用状态,但因主航道通过能力限制,泊位尚未实现25万吨级(2011年11月起实现15万吨级)的设计通过能力,致使该泊位未能达到预期的效益。
保荐代表人: 郁韡君 刘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0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基础上,删除第十三条中“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港务管理,港口装卸,水运辅助业(除客货运输);公路运输;物资仓储;建筑材料、农副产品、钢材、矿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物流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水上移动通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济性信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上述的经营范围调整,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3-01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3:30时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公司定于2013年4月9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3:30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工作报告
1、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2年度履职报告》。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将于2013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股权登记日
2013年3月28日为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4月3日为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3月28日)。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2、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电话0416-3586171;传真0416-3582431;
联 系 人:李桂萍、杨春花。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股东大会回执;
2、股东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股东大会回执: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3:30时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举行的贵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日期:2013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大会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 | |||
2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 |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股,(大写):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