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取得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13-008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取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兰州佛慈制药厂《关于转发<关于无偿划转兰州佛慈制药厂国有股权的批复>的通知》(佛药[2013]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兰州佛慈制药厂于2013年3月11日收到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兰州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兰州佛慈制药厂国有股权的批复》(兰国资产权[2013]33号),同意将兰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兰州佛慈制药厂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国投”)。
本次股权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划转前,兰国投未持有公司股份;划转完成后,兰国投将间接持有公司62,7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4%。
本次股权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佛慈制药厂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行政管理权限不变,原有经营方式不变,因此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后,兰国投公司将继续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兰州市国资委在公司股票发行时作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即兰国投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62,766,000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于2013年1月24日对外披露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对股权划转事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请见披露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information/companyinfo.html)。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兰州佛慈制药厂国有股权的批复》(兰国资产权[2013]33号);
2、兰州佛慈制药厂《关于转发<关于无偿划转兰州佛慈制药厂国有股权的批复>的通知》(佛药[2013]3号)。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