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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税负的根本:降低间接税比重
    2013-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栀梓

      ⊙黄栀梓

      

      中国的税负是否太重的话题,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在发表看法的同时,代表和委员建议或建言全国人大尽快收回税收授权。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对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

      笔者认为,人大收回税收立法授权固然能抑制政府及部门权力和权利的扩张导致的征税随意性,防止和避免政府从社会财富“蛋糕”中分得多,而民众则分得较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负担,但通过深化税制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税收收入结构,降低间接税在税收收入总量中的比重,增加直接税的份额,才是减轻税收负担的关键所在。

      为什么我国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呢?这是由于我国目前的主体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都属于间接税,易于通过生产和销售环节层层转嫁推高商品价格,最终使税负降落到消费者身上。据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间接税与直接税的收入比是7比3,也就是说,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承担了70%的税收负担,其中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还承担了属于直接税的个人所得税的50%以上,无怪乎老百姓的“税感焦虑”愈来愈强烈,减税的呼声越来越高。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税制改革步伐,除了通过“营改增”避免重复征税,还应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调整消费税税目税率,减轻百姓的间接税负担,推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性变革或提高免征额,同时加快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具有直接税性质使其不易转嫁到普通消费者身上,积极推进针对富裕阶层征收的新税收的立法或修法进程,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间接税与直接税比例严重失衡的问题。 惟其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占绝大多数的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人群的税收负担。

      (作者系公务员,时政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