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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3-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2月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变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02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除经营范围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备案同时完成,相关变更信息如下:

    原经营范围变更后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系统集成、移动通讯终端、电子元器件、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制造、销售、服务和回收;通信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模拟/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研发和生产(执照另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无线移动电子信息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视机、显示器、家用商用电器、数字电视机顶盒等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发);通信设备的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卫星电视接收天线、高频头、模拟/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的研发和生产(执照另发);移动通讯终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生产经营(生产项目营业执照另行办理)。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8日上午十时在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金茂丽思卡尔顿酒店三楼白沙厅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3年2月19日对外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0公告。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明先生、孙莉莉女士、潘玉龙先生、马昕先生、陈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郝珠江先生、潘玲曼女士、欧阳建国先生、钟廉先生对公司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①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②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③我们同意提名袁明、孙莉莉、潘玉龙、马昕、陈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玲曼、欧阳建国、钟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管2012年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职位姓 名实际发放税前金额(元)
    1董事长、总经理袁明573,000
    2副董事长、时任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孙莉莉480,000
    3董事潘玉龙585,000
    4董事、副总经理马昕468,000
    5副总经理杨瑞良492,000
    6副总经理孙功宪456,000
    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欣475,200
    8财务总监李凯军499,200
    9时任董事廖洪涛120,000
    10时任董事罗飞0

    董事袁明先生、孙莉莉女士、潘玉龙先生、马昕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我们对201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是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来进行审议的。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并通过,该次审议中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优迅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6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转让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7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独立意见如下: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次股权转让事宜有利于清理公司不良资产,不影响公司现有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3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8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参见2013年3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019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 明先生,1963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2013年3月1日持有公司股份109,428,479股,占总股本的32.05%。1984至1993年任安徽淮北发电厂工程师。1994至2001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8月至今任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6月至今任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明先生于2012年8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2]318号)的通知并得到通报批评的处分,除前述处分之外袁明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莉莉女士,1963年生,中国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山大学国际税收专业硕士。1986年至1989年任黑龙江省工交管理学院讲师,1989年至1994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1994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务员。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3月至今任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深圳市中汇智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莉莉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 昕先生,1972年生,中国籍,西安交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学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工程师、中级经济师。1997年到1999年任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1999年到2002年任深圳市茁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到2005年任深圳思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到2010年任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齐齐哈尔广电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9年7月至今任哈尔并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马昕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 友先生,男,生于196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MBA。 1993年1月至1997年12月担任深圳天源迪科计算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3月担任深圳天源迪科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7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06月11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玉龙先生,1968 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及河海大学计算机控制专业硕士。1993年至1994年任南京十四所南京洛普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至1997年任深圳海外装饰电子开发公司研发部经理,1997至2001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院经理,2001至2002年任本公司研发院经理,2002至2003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副总工程师,2003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6年2月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27日任深圳凯视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2年08月07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潘玉龙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的简历:

    潘玲曼女士,女,1949年生,中国籍,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咨询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68年至1979年任职于武汉市硚口区工业局,先后担任局长秘书、团委干部、理论教育干部;1979年至1990年5月先后任湖北印刷物资公司会计、财务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0年6月至1993年5月任深圳市审计局主任科员、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3年至1994年任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深圳市永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11月至今任深圳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所长、副主任会计师;2010年至2012年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现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潘玲曼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阳建国先生,1947年生,中国籍,党员,天津大学机械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1969年到1992年任南昌手表厂副厂长;1992年到2007年任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处长,于2007年退休;现任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会长、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欧阳建国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 廉先生,男,1960年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高技术产业处长。现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副总裁、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钟廉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3月8日上午十一时在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金茂丽思卡尔顿酒店三楼白沙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长令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已于2013年2月19日对外发布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011公告。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提名刘一平先生、高长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前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对公司监事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公司2012年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监事刘一平先生、高长令先生2012年在公司领取津贴为8.4万元;职工监事王红伟2012年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职位报酬,但作为公司行政基建部部长,领取其职工岗位报酬为15.6万元。

    监事刘一平先生、高长令先生、王红伟女士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1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一平先生,1963年生,中国籍,硕士。1996年至今在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业务二部副经理,2005年至今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03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刘一平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5,000股,没有受到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长令先生,1946 年生,中国籍,中共党员。天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到1990年任国营四零四厂副厂长;1990年到1993年任国营四零七厂常务副厂长;1993年到1997年任深圳市兆和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到1999年任深圳市华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到2008年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深圳市华波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长令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持有公司10,200股,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优迅维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因发展规划及经营的需要,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迅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优迅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2、对外投资的背景

    同洲电子用户服务部经过10余年的发展,已成功构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拥有800余家售后服务网点,拥有专业的服务管理团队和多名专业客户服务工程师,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同时也具备了承接广电客户机顶盒市场整体售后服务业务和竞争对手售后服务业务的能力。公司用户服务部积极拓展服务营销工作,将服务部门由“成本中心”转变为“利润中心”,为实现服务产业化变革奠定了基础。

    为全面拓展服务营销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服务平台经营效益,公司拟成立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承揽广电客户整体服务平台业务和竞争对手机顶盒售后服务业务,开拓终端服务渠道,为一体机销售、副机销售和增值业务推广奠定市场渠道基础。

    3、本次投资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优迅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②优迅维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是优迅维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优迅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相关审批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拟定经营范围(暂定,以公司登记为准):数字电视机顶盒、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电视机、安防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商用电器的销售、安装和售后维修服务;有线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工程安装、调测和技术服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公司投资成立优迅维后,机顶盒的售后服务和运营商机顶盒产品整体售后服务平台业务的经营核算和生产管理将以独立法人的形式进行运作,以承揽广电客户整体服务平台业务和其它公司机顶盒售后服务业务。

    2、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的成立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售后环节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业务拓展的主动性及能动性,为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同时,由于优迅维是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

    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袁亚康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公司以人民币500万元整的现金对价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洲视讯”)的5%股权给袁亚康先生。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同洲视讯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背景和初衷

    同洲视讯为公司5%的参股公司,其主营业务是从公司购买有线电视接入设备以销售给涉及广电系统业务的需求方,但由于近几年机顶盒市场竞争的压力增大,同洲视讯中间商的业务模式难以维持其持续经营,经营情况不尽理想导致近两年均呈现亏损。公司将同洲视讯5%的股权转让给同洲视讯第一大股东袁亚康先生,能够清理不良资产并改善财务结构。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袁亚康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没有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5、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为同洲视讯提供担保、没有委托其理财的情况。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同洲视讯欠公司的应收账款为人民币6,164万元,公司会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及应收账款管理规定进行后续的应收账款清缴督促工作。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

    中文姓名:袁亚康

    身份证号:32062419640725921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信托花园4栋701房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袁亚康: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25日生,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通成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康成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央统战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江苏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副会长,深圳市南通商会会长,香港南通同乡会副会长,江苏省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南通市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南通市政协委员,中山大学EMBA联合会秘书长,上海安益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通红土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东方富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中民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0681)实际控股人。

    (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袁亚康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的相关信息

    中文名称:深圳市同洲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立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工业园村W1栋二层A座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从事数字电视网络的投资,增值业务的开发,开发数字电视节目的交易、分发、传输系统。

    本次交易前同洲视讯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有原股东均放弃了该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005%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5005%
    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400040%
    袁亚康500050%
    总计10000100%

    经过本次股权转让后,同洲视讯的股东构成情况: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袁亚康550055%
    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5005%
    深圳市金汇通实业有限公司400040%
    总计10000100%

    (二)标的公司的相关介绍

    1、同洲视讯的主营业务情况

    同洲视讯成立于2006年,由于拥有地方广电的业务资源,主要靠购买公司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再出售给地方广电客户的中间商形式进行经营,近两年经营情况不善而连续亏损。

    2、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事务所”)以201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同洲视讯进行财务审计,根据长江财审字[2013]003号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12月31,同洲视讯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1,982,945.2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1,959,582.3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023,359.92元,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1,982,945.25
    负债总额101,959,582.33
    净资产20,023,359.92
    项目2012年年度
    营业收入123,028,726.28
    营业利润-17,754,462.43
    净利润-17,697,402.05

    3、定价原则

    袁亚康先生为同洲视讯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50%的股权。经过双方协商,袁亚康先生愿意按同洲视讯注册资本一股一元的比例即以500万人民币价款接受公司持有的同洲视讯5%的股权转让。在同洲视讯连续亏损的情况下,该次股权转让的定价是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4、以上标的所涉及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同洲视讯5%股权给袁亚康先生,价格共计为人民币500万元。同洲视讯所有原股东放弃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由公司发出进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书面通知。袁亚康先生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价款人民币500万元汇入公司账户。公司将有关的划款凭据即时传真给袁亚康先生。

    3、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生效以前同洲视讯所有原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本协议生效以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清理公司不良资产,加强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现有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不到1%,对公司现有资产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同洲视讯股权进行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3、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同洲数码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情况

    因发展规划及经营的需要,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深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备用名: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同洲数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对外投资的背景

    未来,各地方有线运营商在设备和平台的采购量将逐步加大,公司将利用现有的广电渠道优势,成立同洲数码开展系统集成和产品代理业务,利用全资子公司以独立法人经营的形式,在企业网、物联网和运营商等领域寻求突破,支持公司创新,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本次投资的审议程序

    ①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②同洲数码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是同洲数码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备用名:深圳市同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同洲数码”);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拟定经营范围(暂定,以公司登记为准):有线电视多功能设备、有线及地面数字电视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凭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经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经营广告业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系统集成和购销以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多媒体网络的技术开发及上门维护、系统集成及销售;网络通信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 电子产品、电子节能产品、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系统设备、电子原器件、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的销售数字电视机顶盒、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电视机、安防产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商用电器的销售、安装和售后维修服务;有线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工程安装、调测和技术服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成立同洲数码能够延伸公司主营业务产业链,利用互补优势实现双赢,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

    2、设立该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同洲数码是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设立该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存在经营管理及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1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7日上午十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袁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孙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潘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马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陈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潘玲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欧阳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钟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刘一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高长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4、《有关对公司监事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3月12日刊登《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及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本次非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5人,候选人数5人;独立董事的应选人数3人,候选人数3人;监事的应选人数为2人,候选人数2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 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 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3月26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9299/26525099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叶欣

    证券事务代表 龚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计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ⅹ(乘以)5=

    1.1.1 选举袁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孙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潘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马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陈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累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ⅹ(乘以)3=

    1.2.1 选举潘玲曼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欧阳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钟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累计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ⅹ(乘以)2=

    2.1 选举刘一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高长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对公司董事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4、《有关对公司监事2012年薪酬考核的议案》;   

    注: 1、议题1至2按累积投票制投票方法表决。

    2、议题3至4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3年3月2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