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3-01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201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83.21万元,仍然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还比较弱;2012年实现净利润为1,32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98.6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彩电及配件销售,在当前以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时间,公司暂时没有调整主营业务的规划。公司经营还存在着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国际市场新壁垒、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相对集中等风险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6年度、2007年度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中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8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厦华电子”变更为“*ST厦华”。
2009 年5 月18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09]48号)。因公司2006 年、2007年、2008 年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4.1.1 条、第14.1.5 条和第14.1.9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09 年5 月27日起暂停上市。
2010年2月6日,公司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209.90万元,但是公司的股东权益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厦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A股股票自2010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
公司2011年12月6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即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52,380,9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于2012年11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87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2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G-016号)。经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2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98.63万元,营业收入为292,704.75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83.21万元。这一信息投资者也可通过上交所网站“快速导航栏目——扣非后亏损公司风险提示”进行查询。
2012年公司盈利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厂区搬迁项目补助款、出口信保融资补贴、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等政府补助,产生收益3,148.15万元;全年累计核销已预提但不需要支付的销售佣金、广告促销费、售后服务费等历史债务为1,826.19万元,产生收益1,826.19万元;出售房产取得收益968.92万元。以上三项共计产生收益为5,943.26万元。
虽然公司201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83.21万元,但仍然较低,抵御风险能力还比较弱;2012年实现净利润为1,32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98.63万元;还存在着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需求增长放缓、国际市场新壁垒、汇率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相对集中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3)审字G-016号)。经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2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3.42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283.21万元。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彩电及配件销售;坚持“盈利优先”与稳健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经营规模与效益、风险、成本的平衡,使公司得以良性发展和持续经营,现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治理依法合规,董事会和监事会等会议都能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本公司股票的其他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 年3月12日批准了公司的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3月13日继续停牌一天,2013年3月14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厦华”变更为“厦华电子”,证券代码仍为60087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