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收购南京江琛失败折损近半
⊙记者 覃秘 ○见习编辑 华笑丛
新世纪今天披露,拟对全资子公司南京江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商誉减值1934.5万元,至此,公司这笔4000万元的收购行动宣告彻底失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上市不到3个月即进行了此次收购,在此后不仅人事变动频频,又闹上法庭。种种细节诉说着该项交易背后似乎还有隐情。
回查公告可知,在2009年11月27日,新世纪决定动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从邬俊杰、韩贤斌、段秀勇等三名自然人手中收购南京江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当时新世纪上市刚刚3个月。由于南京江琛当时净资产仅1585万元,2009年前三个季度净利润仅195万元,从估值的角度看,公司给的收购价已较高。
据公告,在2010年5月,新世纪董事会同意总经理陆献尧的提名,聘任邬俊杰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出意外邬应是分管此前他自己控制的公司南京江琛。从公开信息来看,双方开始合作应该还很不错,2010年度南京江琛实现净利润485万元。
但“蜜月期”没能维持多长时间,2011年10月11日,新世纪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陆献尧提请,公司拟免去邬俊杰副总经理职务,邬俊杰不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这份措辞严厉的免职公告,在上市公司同类公告中相当罕见。尽管公司没有进一步说明免职的原因,但难免让市场对南京江琛的情况产生疑虑。
更让人吃惊的是,5个月后即2012年3月,公司通报陆献尧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此后,新世纪的两名监事以及证券事务代表也先后辞职。
公司和邬俊杰最终走上了法庭。2012年7月17日,公司披露,就公司反诉南京江琛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公司诉称在受让南京江琛股权后,发现江琛公司存在多处不实状况,与《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存多处不符,公司要求退回股权转让款并收取违约金。
根据公司的自诉,邬俊杰等原股东未真实申报江琛公司全部债务,导致实际上江琛公司的净资产不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1500万元;且邬俊杰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未满5年即向公司提出辞职;且江琛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极不规范,导致公司需以江琛公司的资产补足相关保险费用;江琛公司存在多处财务不实,资产不实的情况,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如实反映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时江琛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这些信息无疑反映了江琛公司的乱象。然而,公司一直未公开披露该次开庭的判决结果,从目前计提巨额商誉减值准备来看,恐怕已是最坏的结果,由公司来承担全部的损失。
4000万元至此折损近半,并导致新世纪去年净利润仅443万,同比大降89.64%。对此,投资者不得不质问,为何新世纪上市之际就匆忙启动收购?当初收购时难道没有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而作为公司的中小股东,为何在事情闹上法庭之后才得以知晓部分内情,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