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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2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10: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2013年3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15:00至2013年3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1,010,6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4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7人,代表7家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893,8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31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6,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6,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股份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3,6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二)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三)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四)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五)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六)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股份9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为担保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8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实施供、销一体化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8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1)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9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3,000万元信用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8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7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5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55,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5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9)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上述担保方式均为本公司信用担保。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大桥支行36,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25,000万元项目贷款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支行3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65,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3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20,000万元有追溯权的国内保理业务且中泰化学应收账款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8)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万元项目贷款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5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2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60,000万元综合授信且中泰化学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产报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公司向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本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16,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股份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本公司向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16,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股份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本公司向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16,1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3%;反对股份9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弃权股份4,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本公司向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238,897,8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8%;反对股份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弃权股份4,4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340,975,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股份3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弃权股份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