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3-14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原《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三、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中,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表第12、13项中部分数字表述不准确:
12 | 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 12.00 |
(1)提名郝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1 | |
(2)提名苏晓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2 | |
13 | 公司《关于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13.00 |
现更正为:
12 | 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 ----- |
(1)提名郝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1 | |
(2)提名苏晓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2 | |
13 | 公司《关于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1)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 | 13.01 |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现予以更正,并将完整的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向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本次股东大会增加网络投票方式,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第12、1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2月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规性、合法性:
(1)本次股东大会第1至9项议案、第11项、第12项议案于2013年2月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0项、第13项议案于2013年2月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4、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3月15日9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1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3 月15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下午 15:00 至 2013年3月15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振武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三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3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号 | 议案 | 关联股东 是否需回避表决 |
1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否 |
2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3 | 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否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6 | 公司《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7 |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否 |
8 |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否 |
9 | 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是 |
(1)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2)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3)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4)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10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11 | 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否 |
12 | 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 否 |
(1)提名郝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2)提名苏晓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3 | 公司《关于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否 |
特别说明:公司对于第12、1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9
2、投票简称:酒鬼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3 月15日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11表达相同意见。对总议案的投票对议案12、13无效。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 格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1.00 |
2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3.00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6 | 公司《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7 |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
8 |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8.00 |
9 | 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 |
(1)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9.01 | |
(2)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9.02 | |
(3)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9.03 | |
(4)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9.04 | |
10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00 |
11 | 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00 |
12 | 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 ----- |
(1)提名郝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1 | |
(2)提名苏晓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12.02 | |
13 | 公司《关于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1)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 | 13.01 |
(3)其中,第1项至第11项议案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第12、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表决方式详见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A投票 | X1 |
对候选人B投票 | X2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11表达相同意见;对议案12、13还需按(4)进行。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3月14日下午 15:00 至 2013年3月15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以上议案中的第12、13项议案为累积投票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每一份公司股份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
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果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3)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意票的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当选董事(或监事)所获得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公式计算出的最低得票数。最低得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及参加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
(三)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186030
传 真:0731-88186005
联 系 人:张儒平、白敬、殷响、宋家麒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四楼酒鬼酒运营中心;邮政编码:410015。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2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4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公司《关于聘任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8 |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 |||
9 | 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 |
(1)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2)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3)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中糖酒类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4)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与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 ||||
10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1 | 公司《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12 | 公司《关于董事提名的议案》 | 选举票数 | 选举票数 | 选举票数 |
(1)提名郝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2)提名苏晓飚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13 | 公司《关于提名郑达财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说明:(1)在表决上述第9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必须对该议案子项议案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2)第12、13项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股东可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果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①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②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