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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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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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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3-00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2:00在海南儋州海航新天地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008,244.74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845.427.89元,201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7,183.15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临2013-004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星威福利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临2013-005公告)

    八、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审计费用为股份公司本部45万元,子公司合计13.5万元,共计58.5万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制定《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年薪制实施办法》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临2013-006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3-00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海南儋州海航新天地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1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2012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2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2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2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出发,勤勉诚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核查,认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了公司担保情况,认为公司的所有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未发现违法、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松江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吊装、过磅业务经营权及附属资产,交易价格以正衡评报字[2012]099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出售山东海森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集中发展主业,该股权转让事项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出售山东恒力虎山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集中发展主业,该股权转让事项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90 号)文批准,公司以7.02 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00,000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日全部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储存,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分别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开设专户储存。2011年7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此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

    (1)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两年实施完毕,项目投资总额9,870万元,本期投入5,044万元,累计投入9,870万元,完成投入进度的100%;

    (2)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2011年度已履行完毕;

    (3)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2011年度已履行完毕。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4、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000万元, 已于2012年7月11日归还。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105,970.6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已补充流动资金,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2年12月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募额)54,804.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80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 

     — 50449,870100 2013年 442.44否 

    偿还银行借款1,6100  — 16,100 100 2011年 否 

    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 28,834.160100
    合计54,804.16  504454,804.16442.4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已于2011年度履行完毕,2011年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为:2011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在建高铁项目停工或缓建,从7月份至年底铁路工程预应力钢绞线的招投标几乎为零,严重影响了公司2011年度预应力钢绞线产品的产销量。

    2011年度该项目实现收益916.28万元,主要为通过补充流动资金, 减少承兑贴现节省财务费用533.08万元、增加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383.20万元,其中包括偿还钢材贸易商短期融资1.2亿元降低采购成本296.5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五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经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000万元, 已于2012年7月11日归还。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结余募集资金105,970.6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已补充流动资金,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2年12月注销。

    注:上表中实现效益金额均为利润总额。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3-00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90 号)文批准,公司以7.02 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00,000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日全部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储存,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分别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开设专户储存。2011年7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此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

    (1)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两年实施完毕,项目投资总额9,870万元,本期投入5,044万元,累计投入9,870万元,完成投入进度的100%;

    (2)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2011年度已履行完毕;

    (3)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2011年度已履行完毕。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4、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000万元, 已于2012年7月11日归还。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105,970.6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已补充流动资金,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2年12月注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进行了审批并履行了披露和归还义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投项目计划部分已全部完工,项目的进展与募集资金投放计划进度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未对募集资金的安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募额)54,804.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804.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 

     — 50449,870100 2013年 442.44否 

    偿还银行借款1,6100  — 16,100 100 2011年 否 

    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 28,834.160100
    合计54,804.16  504454,804.16442.4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已于2011年度履行完毕,2011年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为:2011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在建高铁项目停工或缓建,从7月份至年底铁路工程预应力钢绞线的招投标几乎为零,严重影响了公司2011年度预应力钢绞线产品的产销量。

    2011年度该项目实现收益916.28万元,主要为通过补充流动资金, 减少承兑贴现节省财务费用533.08万元、增加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383.20万元,其中包括偿还钢材贸易商短期融资1.2亿元降低采购成本296.5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五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经2012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000万元, 已于2012年7月11日归还。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结余募集资金105,970.6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已补充流动资金,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2年12月注销。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上表中实现效益金额均为利润总额。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3-00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国贸公司担保数量40,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7,687.5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煤业)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恒力煤业担保数量3,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1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石嘴山市星威福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威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星威公司担保数量1,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1,0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华辉公司担保数量23,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2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4,232.95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国贸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7,687.5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为恒力煤业融资担保事项

    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1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星威公司担保事项

    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7,9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向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敞口部分)提供担保;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另有新增6,100万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合计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2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4,232.9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贸公司,注册地点:金凤区黄河路创新园45号楼A1号办公楼,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家守,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农副产品(不含食物)、五金、绳扣、生铁;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过滤材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2,352.98万元、净资产30,143.60万元、资产负债率63.40%、净利润701.72万元(经审计)。

    2、煤业公司,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长彧,经营范围:煤炭、煤制品的销售;洗精煤;汽车运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371.34万元、净资产3,060.71万元、资产负债率80.09%、净利润413.96万元(经审计)。

    3、星威公司,注册地点:惠农区河滨街,注册资本:582.82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贺森,经营范围:服装加工,绳芯,其他印刷品,钢渣炼选,货物装卸等,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66.06万元、净资产1,604.61万元、资产负债率29.19%、净利润171.20万元(经审计)。

    4、华辉公司,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注册资本:11,718.24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制品;煤制品等,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986.61万元、净资产13,302.43万元、资产负债率73.39%、净利润174.99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为国贸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7,687.5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为恒力煤业融资担保事项

    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1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星威公司担保事项

    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营业部申请总额不超过7,9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3、向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敞口部分)提供担保;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申请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另有新增6,100万的额度不确定指定银行。

    合计为华辉公司融资担保2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4,232.95万元)。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担保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五)其他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67,000万元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批准对外担保总额97,000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46%,实际担保金额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含尚未到期27,687.5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恒力煤业向银行申请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1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星威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华辉公司向银行申请23,000万元(含尚未到期14,232.95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2012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

    3、国贸公司、恒力煤业、星威公司、华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3-006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1: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2日

    ●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3号建发现代城金座10楼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11:00

    3、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3号建发现代城金座10楼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审议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夏恒力煤业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星威福利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4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3号建发现代城金座10楼证券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唐志慧

    电话:0951—6898015

    传真:0951—6898015

    邮编:75000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权限: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