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碑亭巷项目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3-00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碑亭巷项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房投”)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城投”)签订协议,将持有的碑亭巷项目(又称江宁织造府项目)以协议价5.98亿元出让给南京城投,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2-18、临2012-19。
2012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碑亭巷项目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2-46。
截至2013年3月12日,南京房投已收到项目转让款5亿元,并将在收回剩余款项后办理项目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3-00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楼明、楼江跃、张汉文、杜鹤鸣、汪涛、成钢、陈凌、辛金国、孙笑侠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2年半年报及三季报部分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提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更正,保证了报表内容符合实际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2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2013-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3-00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楼金生、陈瑶、杨勇出席),会议的召开方式、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2年半年报及三季报部分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提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3-00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司2012年半年报及三季报部分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原因及性质说明
2012年4月27日,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房投”)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城投”)签订了《江宁织造府工程项目收购协议》(又称碑亭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2-18、临2012-19)。按照合同第四条特别约定事项的第1点,即“自交接之日起,甲乙双方按工程1`项目现状交接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及权利与义务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南京房投于2012年6月28日前与南京城投就工程现状及工程项目资料完成了全部交接工作,并收到南京城投转让款200,000,000.00元。基于上述情况,南京房投于2012年6月底就江宁织造府项目的转让确认了收入598,000,000.00元,结转成本617,709,684.65元。
由于江宁织造府项目过户工作未能在2012年底办理完成(详见公告临2012-46),会计事务所在201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就子公司南京房投关于江宁织造府项目确认收入事项提出异议,认为该项目虽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交接,但项目土地未完成过户手续前其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尚未转移,不宜确认收入。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对2012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中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了调整。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2012年半年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后 | 更正前 | 影响数 |
其他应收款 | 243,402,175.10 | 621,502,175.10 | -378,100,000.00 |
存货 | 6,578,177,628.37 | 5,980,177,628.37 | 598,000,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8,008,922,171.17 | 7,789,022,171.17 | 219,900,000.00 |
资产总计 | 9,018,354,856.45 | 8,798,454,856.45 | 219,900,000.00 |
预收款项 | 1,660,394,628.63 | 1,460,394,628.63 | 200,000,000.00 |
应交税费 | 239,040,092.98 | 234,112,671.82 | 4,927,421.16 |
流动负债合计 | 6,109,307,019.23 | 5,904,379,598.07 | 204,927,421.16 |
负债合计 | 7,135,926,622.08 | 6,930,999,200.92 | 204,927,421.16 |
未分配利润 | 673,911,947.92 | 658,939,369.08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4,322,515.58 | 1,699,349,936.74 | 14,972,578.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2,428,234.37 | 1,867,455,655.53 | 14,972,578.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018,354,856.45 | 8,798,454,856.45 | 219,900,000.00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后 | 更正前 | 影响数 |
营业收入 | 462,846,397.94 | 1,060,846,397.94 | -598,000,000.00 |
营业成本 | 270,844,431.22 | 888,554,115.87 | -617,709,684.65 |
资产减值损失 | 32,335,306.51 | 32,525,621.86 | -190,315.35 |
营业利润 | -38,706,927.83 | -58,606,927.83 | 19,900,000.00 |
利润总额 | -33,947,056.05 | -53,847,056.05 | 19,900,000.00 |
所得税费用 | 22,618,575.19 | 17,691,154.03 | 4,927,421.16 |
净利润 | -56,565,631.24 | -71,538,210.08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006,089.44 | -69,978,668.28 | 14,972,578.84 |
基本每股收益 | -0.06 | -0.08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 | -0.06 | -0.08 | 0.02 |
综合收益总额 | -56,565,631.24 | -71,538,210.08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5,006,089.44 | -69,978,668.28 | 14,972,578.84 |
三、对公司2012年三季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后 | 更正前 | 影响数 |
其他应收款 | 263,819,586.20 | 641,919,586.20 | -378,100,000.00 |
存货 | 6,618,471,286.36 | 6,020,471,286.36 | 598,000,000.00 |
流动资产 | 8,198,390,235.60 | 7,978,490,235.60 | 219,900,000.00 |
资产 | 9,196,771,362.35 | 8,976,871,362.35 | 219,900,000.00 |
预收款项 | 1,548,947,777.53 | 1,348,947,777.53 | 200,000,000.00 |
应交税费 | 258,455,979.99 | 253,528,558.83 | 4,927,421.16 |
流动负债 | 5,651,995,073.89 | 5,447,067,652.73 | 204,927,421.16 |
负债 | 7,271,188,109.60 | 7,066,260,688.44 | 204,927,421.16 |
未分配利润 | 701,853,665.77 | 686,881,086.93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742,264,233.43 | 1,727,291,654.59 | 14,972,578.84 |
所有者权益 | 1,925,583,252.75 | 1,910,610,673.91 | 14,972,578.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196,771,362.35 | 8,976,871,362.35 | 219,900,000.00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后 | 更正前 | 影响数 |
营业收入 | 1,009,922,167.75 | 1,607,922,167.75 | -598,000,000.00 |
营业成本 | 637,040,158.12 | 1,254,749,842.77 | -617,709,684.65 |
资产减值损失 | 35,184,888.53 | 35,375,203.88 | -190,315.35 |
营业利润 | 7,339,993.03 | -12,560,006.97 | 19,900,000.00 |
利润总额 | 9,849,741.57 | -10,050,258.43 | 19,900,000.00 |
所得税费用 | 38,998,186.43 | 34,070,765.27 | 4,927,421.16 |
净利润 | -29,148,444.86 | -44,121,023.70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064,371.59 | -42,036,950.43 | 14,972,578.84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 | -0.05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 | -0.03 | -0.05 | 0.02 |
综合收益总额 | -29,148,444.86 | -44,121,023.70 | 14,972,57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064,371.59 | -42,036,950.43 | 14,972,578.84 |
如“二、三”所示,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和三季度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更正后公司主营收入减少598,000,000.00元,主营成本减少617,709,684.65元,所得税费用增加4,927,421.16元,资产减值损失中坏账准备减少19,900,000.00元,存货跌价准备增加19,709,684.65元,合计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减少190,315.35元,净利润增加14,972,578.84元。
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更正后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少378,100,000.00元,存货增加598,000,000.00元,预收帐款增加200,000,000.00元,应交税费增加4,927,421.16元。
四、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刊登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2012年第三季度季报(更正后)》,涉及更正的数据以黑体字显示。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更正,保证了报表内容符合实际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12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2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