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2013-006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上午9:00时在河北省保定市秀兰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资料于3月1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张英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并委托董事吴忠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生主持召开,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须提交公司拟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刊载于本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报告摘要刊载于2013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拟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经济指标:2012度实现营业务收入472,737万元,同比增加16.0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81.18万元,同比增长12.16%,每股收益0.17元,同比每股增加0.02元。
2.资产状况:201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262,862,702.42元,每股净资产2.74元,总资产34,233.47万元。该报告需提交公司拟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13年计划完成工业总产值(现价)502,2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0,030万元,工业增加值102,704万元,同利润总额11,158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拟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2012年底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完成投资41,122.6万元,2013年计划投资项目223项,计划投资152,805.8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审计,根据该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710021号”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1-12月份审计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11,834.29元。
公司拟按照2012年末总股本461,000,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5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股利25,355,000元。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25,355,000元,占审计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32。59%,符合公司披露的分红计划。剩余未分配利润52,456,834.2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派送红股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此议案需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董事、监事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分析,2013年公司拟向中船重工财务公司、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0,000万元,分别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及进口信用证、资产收益权类产品等方面。为简化工作手续,提高融资的时效性,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刘宝生先生负责以上及其他临时的融资方案,全权签署相关文件,关联董事张英岱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拟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矿山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利用好公司的矿产资源,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保定天鑫矿业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在探矿权权属不变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了《矿山风险合作协议书》,具体内容请各位投资者查看于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矿山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12年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事项,请各位投资者查看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2日在河北保定秀兰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1日已送达方式发出。本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玉双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通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同意予以披露,监事会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签订矿山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3-00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矿山勘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规避投资风险,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保定天鑫矿业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矿业”或“乙方”)在探矿权权属不变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了矿山勘探合作协议书,协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方情况概述
协议方名称:保定天鑫矿业地址勘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新学
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固体矿产勘查:乙级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保证甲方探矿权权属不变的情况下,将甲方拥有的河北省涞源县东团堡金银矿地质普查、河北省涞源县红岭子一带(金银)多金属矿地质普查和黄花滩金银多金属矿地质普查的三个探矿权作为合作处基础,乙方按协议提供资金,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上述矿区探矿权的普查及详查地质工作,在详查工作结束后,甲方同意与乙方共同对矿山进行开发。
(二)本协议待最终的详查报告通过国土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后协议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以国土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为基础进行开发,合作期为七年,合作方式为甲方以购买探矿权的费用(含处理遗留问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勘察、施工的所投入全部费用作为甲方的出资,乙方以其履行本协议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全部支出作为其出资。乙方出资比例以49%作为上限,低于49%按实际计算,高于49%则按49%计算。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2013-009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公司《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七)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关于申请2013年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截止2013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参加会议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3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前到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2013年4月9日下午16:30时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3208529
传 真:0312-3215920
联 系 人:吕少杰、胡晨
3、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3年3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风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证监发行字[2007]250号)号文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5,5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074,480.00元,已于2007年10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京验字(2007)第0019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于2009年12月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 | 7241110182100063909 | 2011年1月27日 | 947.83 | 协定存款 | |
合 计 | 947.83 |
2009年12月之前,募集资金没有专户储存,存放募集资金账户中有其他资金往来。
2009年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时,由于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2009年12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92亿元尚未到期,此外公司对前次募集项目使用资金统计有误,导致公司认为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外无其他募集资金,因此在募集专户设立时未存入募集资金。
2007年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43,807万元,其中100万KVAh工业电池项目投入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使用27,731万元,剩余投资16,076万元的清苑分公司产业技术升级(以下简称“产业技术升级项目”)。
产业技术升级项目2011年使用募集资金701.1万元,2012年使用募集资金991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是,募集专户应有余额1,263.46万元,实有余额947.83万元。差异为已计入工程支出的专项存款利息113.02万元,
应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产业升级项目工程支出的增值税退税及未达账项共428.6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80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343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3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807 | 2007年: | 12,3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8.91% | 2008年: | 1,832 | |||||||||
2009年: | 2,423 | ||||||||||
2010年: | 1,384 | ||||||||||
2011年: | 10,432 | ||||||||||
2012年: | 9,91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新增100万KVAH工业电池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新增100万KVAH工业电池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18,000 | 18,000 | 18,000. | 18,000 | 18,000 | 18,000 | 2008.12 | ||
2 | 年产300万只新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 | 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 25,807 | 16,076 | 10,612.54 | 16,076 | 16,076 | 10,612.54 | 5,463.46 | 2012.1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731 | 9,731 | 9,731 | 9,731 | 9,731 |
注:1、2012年年产业技术升级项目使用10,612.54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200万元,期末募集专户应有余额1,263.46万元,实有余额947.83万元(已计入工程支出的专项存款利息113.02万元,应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产业升级项目工程支出的增值税退税及未达账项共428.6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分别为“年产100万KVAh工业用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和“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变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将如下表:
项目内容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100万KVAh工业用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 | 18,000 | 18,000 |
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 16,076 | 16,076 |
补充流动资金 | 9,731 | 9,731 |
合计 | 43,807 | 43,807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类型 | 变更内容 |
1 | 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 | 实施地点变更 | 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变更为保定国家产业开发区共建区(详见注1) |
2 | 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 | 项目变更 | 变更为“年产5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详见注2) |
3 | 项目变更 | 将计划用于“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25,807万元变更用于:“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16,076万元;剩余9,7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注3) |
注1:在项目报批和正式实施期间,保定市城市发展规划发生变化,公司本部为原拟实施地点,已从保定市城郊发展成为城区,继续在本部建设一是地域狭小,二是与城市发展规划存在潜在冲突。
201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变更为“保定国家产业开发区共建区”。2010年3月26日,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进行了公告,详情参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公告》(公告编号:2010-006)。
注2:2009年以来,我国汽车产业快速复苏,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增长迅速,汽车蓄电池的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全免电池产能出现缺口,原定建设规模已经不能满足未来市场的需求,为保持公司在汽车用蓄电池的行业龙头地位,需要进一步快速扩张产能,因此,公司计划扩大年产300万只新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规模。2010年6月11日、2010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能的议案》,拟将“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5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2010年6月12日,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公告,详情参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1)。
注3:由于建设用地审批进度缓慢,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的进一步闲置,尽快缓解免维护电池产能短缺的局面,公司计划将该项目变更为“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同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937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年产3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后变更为“年产5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中用于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25,807万元变更为:“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16,0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9,73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项目不变。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8.91%。2011年3月2日,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进行了公告,详情参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1-07)。
变更后的项目批准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备案情况 | 环评批复 |
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 清苑发改备字[2010]47号 | 保环书[2010]64号 |
(三)募集资金转投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07年11月13日,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8亿元的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产成品储备,使用期限不超过2008年12月31日,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09年5月12日,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09年12月3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10年6月29日,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11年1月20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6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11年9月20日,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117万元人民币,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12年3月28号,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资金已到期归还。
2012年9月29日,经公司201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以42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五)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1,263.46万元(含活期利息113.0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0 | 2011 | 2012 | ||||
1 | 新增100万KVAH工业电池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100% | 4302 | -1829 | -1174 | -1368 | -6092 | 否 |
2 | 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品产业技术升级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37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00万KVAH工业电池项目2008年亏损1849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128万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年产100万KVAh工业用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实现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通信领域,由于今年来国内电信运营商主要采用了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采购模式导致国内通信电池领域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客观上也对新的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2011年12月31日前,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于2012年3月6日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专审字[2012]第1-1147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