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东方航空、东航股份或东航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根据发行人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根据发行人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债券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或光大证券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平安证券 | 指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兴业证券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普华永道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大公国际、大公 | 指 |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东航集团、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担保人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上航股份 | 指 |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上航有限 | 指 | 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
金戎控股 | 指 |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中货航 | 指 | 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 |
东航云南 | 指 |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 |
东航国际 | 指 | 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东航香港 | 指 | 东航海外(香港)有限公司 |
东航食品 | 指 |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
ADR | 指 | 美国存托凭证,是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 |
运输总周转量 | 指 | 指反映运输量和运输距离即旅客、货物、邮件在空中实现位移的综合性生产指标,体现航空运输总的工作量。计算公式为:运输总周转量=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邮件周转量 |
客座率 | 指 | 指客座利用率,是指实际完成的旅客客公里与可提供客公里之比,反映运输飞行中的座位利用程度 |
载运率 | 指 | 指运输总周转量与可提供吨公里之比,综合反映运载能力的利用程度。计算公式为:载运率(%)=运输总周转量(万吨公里)*100%/可提供吨公里(万吨公里) |
天合联盟 | 指 | 航空公司所形成的国际航空服务网络。2000年6月22日由法国航空公司、达美航空公司、墨西哥国际航空公司和大韩航空公司联合成立。 |
行李直挂 | 指 | 航空公司对于不能直飞的机场可能会通过联盟成员或者合作成员航空公司开通代码共享的航班,这种航班乘客需要转机但是托运行李由航空公司负责挂上转机的第二程航班。 |
代码共享 | 指 | 指一家航空承运人的航班代码用于由另一家航空承运人经营的航班,而该航班通常也被认定为属于该另一家航空承运人且由其经营的航班。在实行代码共享的过程中,乘客实际乘坐的航班并不属于机票上注明的航空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12年10月在上海市签署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簿记建档 | 指 | 由光大证券作为簿记管理人在全程监督下记录网下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数量意愿的程序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 | 指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6月 |
工作日 | 指 |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如遇国家调整节假日,以调整后的工作日为工作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航空(A股)、东方航空(H股)、CEA(ADR)
股票代码:600115(A股)、0670(H股)、CEA(ADR)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27,653.886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 2550号
邮政编码:200335
联系电话:021-62686268
传真:021-6268611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400111686(机场)
税务登记证号:310105741602981
互联网网址:www.ceair.com
电子信箱:ir@ceair.com
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险)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1、本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8亿元(含88亿元)公司债券事项于2012年6月12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6月28日经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顺利实施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同意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和/或副董事长马须伦先生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6月13日、2012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2年9月26日,公司董事长刘绍勇先生决定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
3、经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2月1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2]166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债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8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东航集团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详见本期债券的发行公告。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购买飞机。
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的1.0%。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3年3月14日。
发行首日:2013年3月18日。
发行期限: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期:2013年3月18日。
网下认购日期: 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联系人:于露
联系电话:021-22330891
传真:021-62686116
邮编:201202
(二)保荐人及牵头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项目主办人:余海江、刘恒志
项目组成员:徐丽峰、方世群、马文新、林纪庆、黄亮、董书辉
联系电话:021-22169498
传真:021-22169834
邮编:20004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项目主办人: 周顺强
项目组成员: 刘文天、李维、王银龙
联系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406562
邮编:518048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黄奕林、梁华
项目组成员:吴晓栋、王坤、孙隽
联系电话:021-38565899、38565898
传真:021-38565900
邮编:200135
(四)担保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经办人员:季秋明
联系电话:021-22334122
传真:021-62683317
邮编:200335
(五)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45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45楼
负责人:倪俊骥
经办律师:管建军、陈懿君
联系电话:021- 52341668
传真:021- 62675187
邮编:200041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大厦6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颂祎、李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邮编:200021
(七)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 座29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评级人员:孙晓丽、王燕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邮编:100125
(八)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
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36540188000102013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王迪彬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2年9月6日,除下列事项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1、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通过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持有东方航空A股(600115)股票1,380,311股,占东方航空当期总股本的0.0122%。
第二节 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大公国际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公司是国内大型航空运输企业。评级结果反映了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航空运输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东航股份市场地位显著,公司得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航空燃油价格波动影响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稳定性,未来公司购买飞机等的资本支出规模较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很高等不利因素。中国东方航空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增信作用。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小。
预计未来1~2年,公司在航空运输行业的地位不会改变,经营规模将持续扩大,带动营业收入继续增长。大公对东航股份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主要优势/机遇
(1)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航空运输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东航股份作为我国国内三大航空公司之一,货运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各大航空公司首位,市场地位显著;
(3)公司合并上航股份后,整体运营能力大幅提高;
(4)公司得到东航集团、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通过注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返还、财政补贴、航线补贴等方式的大力支持。
(5) 东航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一定的增信作用。
3、主要风险/挑战
(1)航空燃油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的稳定性,未来航空燃油价格的波动将一直是航空运输企业的主要经营风险;
(2)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未来购买飞机的资本支出规模较大;
(3)东航股份资产负债率很高,有息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较高。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将持续关注公司和担保方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债主体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债主体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债主体发布年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债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债主体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债主体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北京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三井助友银行等多家银行共计681.92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51.07亿元,尚余授信额度430.85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发行人未曾有严重违约。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香港全资子公司东航香港于2011年8月1日在香港市场发行了25亿元的人民币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并于2月8日及8月8日每半年付息一次,由发行人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回担保。该债券2012年付息工作已按时完成。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不超过88亿元,占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230.17亿元的比例不超过38.23%。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指标
1、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2012年6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0.33 | 0.31 | 0.30 | 0.19 |
速动比率 | 0.29 | 0.28 | 0.27 | 0.17 |
资产负债率 | 80.51% | 80.27% | 83.56% | 94.98%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
利息保障倍数 | 2.08 | 4.00 | 4.52 | 1.32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发行人母公司口径主要偿债指标
2012年6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
流动比率 | 0.33 | 0.27 | 0.32 | 0.23 |
速动比率 | 0.29 | 0.23 | 0.29 | 0.21 |
资产负债率 | 76.12% | 74.86% | 79.36% | 91.17% |
备注:请投资者参考募集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有关说明。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 = 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 = 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担保
一、担保及授权情况
本次债券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宜于2012年6月5日通过东航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东航集团与本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书》,并出具了《担保函》。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法定代表人:刘绍勇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80,365,000元
公司类别: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5067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
股东结构:担保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100%。
主营业务情况:东航集团下设民航、宾馆、传媒、房地产、进出口、金融、票务旅游、食品、制造等主要板块。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航集团总资产规模为12,894,739.41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82,278.85万元。2011年度,东航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889,947.37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780.64万元。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东航集团2012年1-6月、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其中,2012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11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职沪SJ[2012]14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1:担保人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12年6月末(1-6月) | 2011年末(度) | |
资产总计(万元) | 12,894,739.41 | 12,258,944.39 |
负债合计(万元) | 10,640,268.93 | 10,021,094.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 2,254,470.47 | 2,237,850.13 |
资产负债率(%) | 82.52 | 81.75 |
流动比率 | 0.42 | 0.40 |
速动比率 | 0.33 | 0.32 |
营业收入(万元) | 4,217,939.10 | 8,889,947.37 |
净利润(万元) | 79,938.12 | 496,980.03 |
净资产收益率(%) | 3.55 | 22.21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万元) | 46,066.33 | 293,780.64 |
表2: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在担保人中的占比
2012年6月末(1-6月) | 2011年末(度) | |
总资产占比(%) | 91.58 | 91.54 |
负债占比(%) | 89.35 | 89.88 |
所有者权益占比(%) | 102.09 | 98.96 |
营业收入占比(%) | 95.79 | 94.46 |
净利润占比(%) | 111.18 | 98.65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占比(%) | 216.02 | 166.34 |
(三)资信状况
担保人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担保人近三年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与国内主要银行也保持着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最近三年在偿还银行债务方面未发生违约。大公国际对本次债券担保方东航集团出具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中确定东航集团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表明东航集团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东航集团没有向集团外的企业进行担保,向集团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780万元,占其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2,254,470.47万元的1.01%。若考虑本次债券全额发行,东航集团累计向集团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2,780.00万元,占其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的40.04%。
(五)偿债能力分析
东航集团以原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而成,是我国三大航空运输集团之一,是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东航集团经过几年来的调整优化和资源整合,基本形成以航空运输核心主业为支撑,以航空食品、进出口、金融期货、传媒广告、旅游票务、酒店管理、机场投资等业务为辅助的航空运输服务体系。集团主业突出,各业务板块之间发挥了相互支撑的协同效应,形成了科学、健康、持续的发展格局。近年来,东航集团的资产规模持续快速增长,资产质量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截至2011年末,东航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除东方航空外,其他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 所占权益比例(%) | 2011年实现净利润(万元) |
1 | 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43,000.00 | 投资管理 | 100.00 | 1,999.29 |
2 | 中国东方航空西北公司 | 149,121.67 | 航空运输 | 100.00 | 13,874.38 |
3 | 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 | 62,227.05 | 航空运输 | 100.00 | -1,423.39 |
4 | 上海东航投资有限公司 | 141,250.00 | 投资管理 | 100.00 | 8,314.93 |
5 |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财务管理 | 53.75 | 7,054.32 |
6 | 东方航空食品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 | 航空食品 | 55.00 | 3,280.31 |
7 | 东方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40,252.47 | 通用航空项目 | 100.00 | -3,320.78 |
8 | 东航旅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797.56 | 旅游服务、票务代理 | 100.00 | 123.16 |
9 | 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 | 8,000.00 | 进出口 | 55.00 | 5060.99 |
10 | 上海东方航空实业有限公司 | 8,473.68 | 服务 | 95.00 | 38.13 |
11 | 张家界东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480.00 | 旅游、酒店服务 | 88.51 | -109.68 |
12 | 上海东方航空传媒有限公司 | 5,000.00 | 广告业务 | 55.00 | 4,298.94 |
13 | 东方航空杭州疗养院 | 385.00 | 疗养 | 100.00 | -1,075.58 |
14 | 上海东航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 | 300.00 | 免税品销售 | 50.00 | 1,334.03 |
15 | 太原飞达航空实业总公司 | 1,206.31 | 航空客货 | 100.00 | 36.36 |
东航集团2011年全年各业务板块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航空运输服务 | 7,923,924.96 | 89.13% | 1,248,692.24 | 85.52% | 15.76% |
商品房销售 | 25,873.46 | 0.29% | 14,510.20 | 0.99% | 56.08% |
通用航空 | 17,547.23 | 0.20% | -269.06 | -0.02% | -1.53% |
旅游 | 153,952.61 | 1.73% | 8,074.19 | 0.55% | 5.24% |
酒店 | 16,904.10 | 0.19% | 15,163.00 | 1.04% | 89.70% |
食品销售 | 57,623.22 | 0.65% | 12,440.21 | 0.85% | 21.59% |
广告、传媒 | 33,636.44 | 0.38% | 15,155.48 | 1.04% | 45.06% |
进出口业务 | 108,323.76 | 1.22% | 10,101.32 | 0.69% | 9.33% |
代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 20,710.90 | 0.23% | 7,126.88 | 0.49% | 34.41% |
主营业务小计 | 8,358,496.67 | 94.02% | 1,330,994.45 | 91.16% | 15.92% |
地面服务 | 213,392.73 | 2.40% | 86,292.08 | 5.91% | 40.44% |
其他 | 318,057.97 | 3.58% | 42,856.99 | 2.94% | 13.47% |
其他业务小计 | 531,450.70 | 5.98% | 129,149.07 | 8.84% | 24.30% |
合计 | 8,889,947.37 | 100.00% | 1,460,143.52 | 100.00% | 16.42% |
根据东航集团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2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截至2011年12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东航集团总资产分别为12,258,944.39万元和12,894,739.41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237,850.13万元和2,254,470.47万元。2011年度和2012年1-6月,东航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89,947.37万元和4,217,939.10万元,实现净利润496,980.02万元和79,938.12万元。
东航集团的收入构成中,航空运输服务占据主要部分, 2011年度该比例为89.13%。东航集团其他业务板块收入作为航空运输服务的延伸业务,涵盖了商品房销售、旅游、酒店、食品销售和广告传媒等诸多领域,且都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其中酒店、商品房销售和广告传媒为担保人收入中毛利最高的版块,2011年度为89.70%、56.08%和45.06%。这些业务为担保人航空运输业务提供了有力的补充。(下转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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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