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3-00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经审议研究,全体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中,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分别在贵阳银行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神仙树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设立一个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述专户包括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各子公司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立的专户。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