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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建信优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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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3年4月1日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详见公司临2013-03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岭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9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5.8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爻村

    法人代表:刘海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7、二1原煤开采、销售。

    金岭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投资”)的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9月30日,金岭煤业资产总额为88,872.89万元,负债总额为45,311.60万元,净资产为43,561.29万元;2012年1-9月利润总额为4,307.50万元,净利润为3,245.5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投资为金岭煤业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金岭煤业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投资为金岭煤业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0.3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5.8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2%。

    因公司在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7.9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

    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贤工贸”)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为广贤工贸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5.88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颍河路西段

    法人代表:王汉行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品、冶金的销售;煤炭开采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证件经营),煤炭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9月30日)。

    广贤工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中山投资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2年9月30日,广贤工贸资产总额为68,132.19万元,负债总额为48,323.85万元,净资产为19,808.34万元;2012年1-9月利润总额为-218.83万元,净利润为-448.4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投资为广贤工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广贤工贸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业务。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投资为广贤工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0.3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5.8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2%。

    因公司在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77.9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6%。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9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白学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未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2013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年4月1日上午10时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31号至临2013-032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至2013年3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4月1日召开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13年____月____日

    编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