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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3-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52版)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较高水平,公司经营较为稳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2年1-6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营业收入93,053.08151,648.77107,418.1895,569.5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5,804.82162,447.49117,434.81104,108.99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849.535,506.355,503.743,240.5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13.70%107.12%109.32%108.9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每年均有所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在100%以上,体现了较强的销售收现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这是公司对现有产能不断进行技术改造并逐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结果,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09年、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6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0,110万元、22,140万元、21,820万元及10,510万元,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3,820万元、23,140万元、23,140万元及3,830万元,银行借款当期净增加分别为6,290万元、-1,000万元、-1,320万元和6,680万元。此外,2009年、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6月,公司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分别为1,767.46万元、1,486.58万元、1,617.40万元和1,024.67万元。

    200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较大的正数,主要是由于当期新增7,000万元长期借款,导致当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大。2010年、2011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开始转为负数,主要是由于银行借款余额减少所致。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述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5.2571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28,332.04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报批投资额

    (万元)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涂山制药9,984.009,984.00
    2年产1.2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淮海制药11,643.0011,643.00
    3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马鞍山制药8,119.008,119.00
    合 计29,746.0029,746.00

    以上项目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金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总需求量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自筹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前期投入和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一)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硫氰酸红霉素最早是一种兽用抗生素药,在国外一直被广泛用作“动物生长促进剂”。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际市场对硫氰酸红霉素需求的不断上升,我国硫氰酸红霉素产量开始大幅增长,已与泰乐菌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并列成为我国四大出口兽用抗生素产品。

    硫氰酸红霉素还是生产国际医药市场上十分畅销的三大半合成红霉素―阿奇霉素、罗红霉素和克拉霉素的关键中间体原料。红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其抗菌谱与青霉素相似,对革兰阳性菌尤其敏感,对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绿色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梭状芽胞杆菌、白喉杆菌、李司特菌等均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临床主要用于扁桃体炎、猩红热、白喉、淋病、李司特菌病、梅毒、肠道阿米巴病、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的治疗。红霉素除被收入《中国药典》外,还被收入美国、英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药典中。因此,硫氰酸红霉素在国际医药原料药市场上具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在竞争激烈的抗生素市场上,红霉素及其衍生物产量逐年增长,在大环内酯类药物中的市场份额也呈现了上升趋势,预计今后市场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新一代大环内酯类药物陆续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对大环内酯类药物产生了正面利好。

    硫氰酸红霉素作为重要中间体,为大环内酯类药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下游产品需求增长的良好趋势为硫氰酸红霉素的产能增长提供可靠保障。近年来,硫氰酸红霉素国内产品总量满足不了国内外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抓住市场机遇,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建设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满足市场需要,也为将来延伸公司产业链条、完善产品结构提供良好的基础。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算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的总投资9,9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84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涂山制药。

    (3)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新建项目利用涂山制药厂区现有土地资源,改变以往各企业自建分散且规模小的配套公用设施,可实现配套公用设施的资源共享,可提高公用工程装置的工艺先进性、生产运行的可靠性及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土地(土地证号怀国用(2011)第007号),新建制种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及公共辅助设施,并依托动力区、成品仓库、辅助设施区、办公区、污水处理设施区等形成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生产线。

    (4)项目采取工艺

    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采用公司引进成熟的专有发酵技术,采用葡萄糖、淀粉、丙醇、乙酸丁酯等原辅料经过发酵工序、提取工序、溶媒回收工序等转化得到500吨/年硫氰酸红霉素。

    (5)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建设规模,参照技改设计施工的一般规律,结合涂山制药的实际情况,从可行性研究审批后开始计算,建设周期初步规划为12个月。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丰原药业将具备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将全部用于对外销售,同时为将来向下游开发生产其他红霉素产品提供基础。按照目前市场的平均价格水平计算,该项目可形成约1.92亿元的收入规模,实现净利润约2,300万元。

    (二)年产1.2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目前,输液治疗已成为临床最常见、最普通的治疗方式之一。随着输液疗法的全面推广和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逐渐增强,改善输液质量,保证输液治疗安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玻璃瓶、塑料瓶作为国内现在使用最为普遍的输液包装容器,其最大的缺点是在使用过程中需插入空气针,易造成药液污染。九十年代研制成功的非PVC(聚氯乙烯)软袋输液,属完全封闭式包装方式,不与空气和外界环境直接接触,彻底避免了输液时输液环境对输液的污染。但非PVC软袋是由两片非PVC膜经过高温热压焊接密封成袋,在焊缝处仍存在泄漏的风险。同时由于其生产原料和专用设备都是国外进口,造成输液用非PVC膜价格高,导致非PVC软袋输液成本都高于玻璃瓶、塑料瓶输液,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从而制约了非PVC软袋输液的发展。

    本项目采用注、拉、吹成型工艺,生产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由于聚丙烯共混输液袋是一次吹塑成型,整个袋形是一个整体,没有接缝。既具有塑料输液瓶一次成型无接缝,成本较低的优点;又具有非PVC软袋输液在输液时不需插入空气针,输液过程中输液袋在大气压力下自行扁瘪,袋内输液不与空气和外界环境直接接触,彻底避免输液环境对输液的污染的优点。

    聚丙烯共混输液袋是一种具有安全性、实用性、经济性、环保性的新型输液包装容器。该产品的研发生产属于2011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版)》鼓励类第十三节医药产业“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公司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抓住市场机遇,调整产品结构,研发生产销售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产品安全性,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该项目投资建设的聚丙烯输液袋输液生产线,所用设备全部使用国产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较少。聚丙烯输液袋输液,大批量生产后可以适当降低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使病人可以使用安全性高、价格低的输液,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1,64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740万元,流动资金903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海制药。

    (3)项目的选址、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工业园区,总面积14.77万㎡已使用10万㎡,为了充分发挥和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拟在预留的4.77万㎡土地(土地证号:固国用(2011)第2310300534号)上新建四条聚丙烯共混输液袋输液生产线。

    (4)项目采取工艺

    聚丙烯共混输液袋是用热塑性聚丙烯加工制成,其加工成型工艺有挤吹成型、注拉吹成型等方法。本项目采取注拉吹成型法。注拉吹成型是先通过注塑机将树脂注成袋坯,取出后将袋坯冷却,然后将袋坯加热再由吹袋机拉伸吹胀成型的技术。由于成型品分为两步制得,其成品率要比挤吹成型的成品率更高,透明度比挤吹成型的更好,并且不存在端面堆积层。

    (5)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18个月。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丰原药业将具备生产聚丙烯共混输液袋输液1.2亿袋/年的能力,其中2,400万500ml输液袋、6,000万250ml输液袋、3,600万50/100ml输液袋。按照谨慎测算,项目达产后可形成约2.03亿元的收入规模,实现净利润约2,600万元。

    (三)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009年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之一。近年来,伴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相继出台,以及基药招标采购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实,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使用价格明显下降。但是老百姓在关心基本药物价格降下来、用得上的同时,也非常关心基本药物的质量问题。作为基本药物,其用药人群广、使用量大,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

    基本药物的生产质量不仅要抓好源头,控制好原辅料的采购质量,更主要的是对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每个节点都高度关注和科学管理,确保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链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管理理念和体系,逐步强化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加强软件和人员质量意识的建设。同时还必须通过新的理论,新的制药手段,新的制药装备和设施,改善药品的生产工艺,大量实施自动化生产,减少最大的污染源——“人为干扰”,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完善生产,并监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有实效的提升基本药物生产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的质量。

    同时随着近年来新药产品上市数量的增加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简称GMP)出台,原有生产设施已不能满足原有产品质量及产量的提升,更无法满足新产品的生产,急需扩大并升级。另外,丰原药业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存在规模小而分散,资源不集中,资源配置率和利用率低,单位产品能耗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整体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提高。

    为此,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在满足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简称GMP)的基础上以参照欧盟标准新建三条质量风险等级远高于可灭菌的非最终灭菌制剂生产线,逐步完成相同剂型品种集中生产,集中管理,提高产品生产规模,发挥规模生产带来的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

    2、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8,11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4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66万元。

    (2)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制药。

    (3)项目用地

    本项目选址在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制药现有厂区南边预留的50亩土地上(土地证号:马国用2009第81556号)新建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即针剂车间。包括普通冻干粉针生产线1条,激素类冻干生产线1条和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1条。总体做到人流、物流通畅,满足新版GMP标准的要求。

    (4)项目采取工艺

    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安瓿洗、烘、灌、封联动机组,安瓿从上瓶到洗瓶、灭菌烘干、灌封连续完成,设备生产效率高。灌装封口无菌环境中进行,完全符合2010版GMP的洁净要求。

    冻干粉针(含激素类)生产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西林瓶洗、烘、灌、塞联动机组,从上瓶后洗瓶、灭菌烘干、灌装、塞塞连续完成,设备生产效率高,可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冻干机选用国内外先进的自动清洗灭菌的高效节能的设备,以提高产品的质量。灌装加塞、经冷冻干燥、轧盖等一系列的工序均在无菌环境中进行,制成的无菌成品。

    (5)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建设规模,参照同类项目设计施工的一般规律,结合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制药的实际情况,从可行性研究审批后开始计算,建设周期初步规划为24个月。

    3、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项目完成后,公司激素类冻干粉针将新增2,800万瓶,非激素类冻干粉针8,400万瓶,非灭菌小容量注射剂1亿瓶。同时根据基本药物的招标指导价格谨慎测算,项目完成达产后可形成收入约1.71亿元,实现净利润约1,900万元。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4、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数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2年4月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期限: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推荐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督导期间。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5,213.203万股股份已于2013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的下一交易日(2013年3月20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在上市首日(2013年3月20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丰原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分别为2016年3月20日和2014年3月2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和《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 行 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16号

    电 话:0551-64846153

    传 真:0551-6484600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9层

    电 话:021-68762611

    传 真:021-68762320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