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3-1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修改或补充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18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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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集装箱码头业务暨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的议案。
为进行厦门港集装箱码头业务整合,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达投资”)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码头”)以及公司持有30%股权的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沧港务”)与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以新设合并的方式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同时部分合资公司的股东将以资产、股权或现金对合资公司进行同步出资。
同意公司、宝达投资为实施本次整合与其他相关各方签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合并及同步出资协议、合资公司合资合同、合资公司章程及其他所需相关文件。
(二)议案表决结果及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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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杨燕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