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3-030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15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清华信息港综合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3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授予的52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经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3年3月8日上市,公司股本由24,000万股变更为24,527万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从24,000万元变更为24,527万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2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4,527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4,52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2013年3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蛇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5,000万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新还旧、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或信用证等,授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生先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何美琴女士签署有关文件。所有授信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十二个月,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国内信用证。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生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