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6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象屿保税区银盛大厦9楼培训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70,695,7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6.37% |
(三)会议表决和主持情况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和两位副董事长因公出差不能参加和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廖世泽董事主持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关于参与集装箱码头业务整合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 570,695,7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象屿股份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