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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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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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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3-003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上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柴永森先生、喻子达先生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此次会议,授权副董事长梁海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相关权利,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绵绵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9,459,401.22元;201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99,628,624.71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202,181,664.76元,减去2012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516,434,544.27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85,375,745.20元。

    建议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3年1月18日总股本2,695,909,54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97,486,529.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3人,6位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编号:临2013-006)

    七、《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2012年年报附件:《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八、《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2012年年报附件:《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

    九、《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2013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为进一步保证公司实施网络化战略,实现产业引领,现提名9名人员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人员名单如下:

    梁海山、谭丽霞、王筱楠、武常岐、彭剑锋、Zhou Honbo(美籍华人,中文名“周洪波”)、肖鹏、刘峰、吴澄。其中肖鹏、刘峰、吴澄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董事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根据董事工作的复杂性、工作量,公司提议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并确定董事津贴最高为税前合计人民币20万元/年,其中固定津贴为15万元/年,绩效津贴最高为5万元/年,绩效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贡献、对董事会提案和建议的有效性、董事会参与度、历次董事会出勤率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十一、《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条款如下:

    修改前章程条文修改后章程条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陆亿捌仟伍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肆拾元。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陆亿玖仟伍佰玖拾万玖仟伍佰肆拾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现行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85,127,540股。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现行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95,909,540股。

    十二、《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内容见附件二。

    十三、《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八号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操作指南》的内容,对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内容见附件三。

    十四、《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内容,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内容见附件四。

    十五、《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1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第五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的内容,对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内容见附件五。

    十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3-005)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件一:候选董事简历

    梁海山:生于1966年10月。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海尔电冰箱总厂企管办主任、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海尔集团公司认证中心干部处处长、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海尔物流推进本部本部长、党委书记,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海尔集团执行副总裁。现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荣获“十一五”山东省轻工业卓越贡献带头人、青岛市资深专家、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1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轻工业企业信息化优秀领导奖、十大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物奖等称号。

    谭丽霞:生于1970年9月。历任海尔空调电子进出口公司处长助理、总经理助理,海尔集团海外推进本部综合部部长、副本部长、本部长,海尔集团财务管理部本部长;现任海尔集团高级副总裁,集团首席财务官,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近年先后荣获全国杰出创业女性、中国总会计师年度人物、中国十大经济女性年度人物、第18届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以及2011年十大创新人物等荣誉。

    王筱楠:生于1963年7月。曾任职某跨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经理、中国区人力资源总监、北亚区人力资源总监职位。现任海尔集团人力资源总监。2005年起连续三年因团队合作获得全球表彰,连续8年以上被评为组织高绩效者。2012年先后荣获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十大最佳实践奖、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年度人物奖以及威科中国颁发的年度最佳组织变革奖、年度最佳HR团队奖等荣誉。

    武常岐:生于 1955年6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比利时鲁汶大学,先后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战略管理系教授及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EMBA学位项目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光华思科领导力研究院院长,并兼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剑锋:生于1961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夏基石管理咨询集团董事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联合会管理咨询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

    Zhou Honbo(周洪波):生于1962年12月,美籍华人。物联网、中间件和云计算等领域资深实战型软件专家。曾任同方股份首席软件专家,同方泰德CTO、执行董事,美国IBM、BEA高级工程师,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研究员等。1993年获瑞士苏黎世大学博士学位、美国德州大学EMBA,任北京交大、电子科大等高校兼职教授,2009年获“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称号并受聘为“北京市政府特聘专家”。现任北汽福田智科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总经理。

    刘峰:生于1966年2月。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现代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鹏:生于1946年5月。曾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青岛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法学会及青岛市法学会常务理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教学督导、教授,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澄:生于1940年1月。信息化、自动化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196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6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为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CIMS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973项目“复杂生产制造过程实时智能控制与优化理论方法”首席科学家。曾任三一重工、航天信息等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条款内容修改为
    第五条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监事会对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7、电话咨询;……

    ……7、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公司通过上述渠道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信息的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第十四条:(二)投资者交流新增 13、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原条款顺延)
    新增第十五条 3、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

    4、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附件三:《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条款内容修改为
    第九条(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

    (二)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包括但不限于新开设A股证券帐户;

    ……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本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其离职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期满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予以全部自动解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本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其离职日起6个月内将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期满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予以全部自动解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满6个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要求公司利用CA证书再次确认公司填报的上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日期,以解锁其所持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A股账号可能发生限售比例由高向低的调整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要求公司利用CA证书再次确认相关个人基本信息。


    附件四:《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条款内容修改为
    第十五条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保荐人发表意见后,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完成置换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参照变更募投项目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新增第十六条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十六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意见,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在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

    新增第十八条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公司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应当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附件五:《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修订内容

    原条款原条款内容修改为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新增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新增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新增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第 四 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第 七 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新增第十条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年报工作风险警示函。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新增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新增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新增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新增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
    删除原第七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3-00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在青岛市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3-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三)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二、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2名人员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与公司2013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详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临2013-007)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候选监事简历

    王培华:高级政工师。曾任海尔集团空调本部、洗衣机本部、海尔集团冷柜电热本部党委副书记、海尔集团技术装备本部工会主席等职,现任海尔集团纪委副书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明国庆:高级政工师,曾任青岛电冰箱总厂纪委副书记、青岛海尔运输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处副处长、综合部部长、海尔冰箱产品本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海尔集团工会副主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3-005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上午9:00

    4、会议地点:

    青岛市高科园海尔信息产业园海尔大学

    5、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审议事项:

    1)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6)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7)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1) 《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7、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4月18日16: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 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1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9、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信息产业园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明国珍 刘涛

    联系电话:0532-88931670

    传真:0532-88931689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本人意愿进行表决。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5《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6《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7《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   
    10《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1《关于修改<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报告》   

    (委托人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未作具体投票指示)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2013-006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A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