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3-00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1年11月8日,公司就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具体执行公司拟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合作开发的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熟化土地开发建设项目事宜,刊登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司临2011-32号公告】。
目前,上述事项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已与奉化市人民政府就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熟化土地开发建设上达成共识,按照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双方以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和共同发展为原则,于2013年3月20日双方签署了《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合作开发该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熟化土地开发建设项目,东起金海路,西至莼湖镇鸿歭村,北至沿海中线,包括凤凰山岛、悬山岛、南沙山岛和界定区域内的滩涂和水域,约18平方公里。【详细请参见公司临2011-32号公告】
2、开发模式为双方合作开发,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共同对规划区域内的土地进行整理和熟化,共享收益。双方利润分成和结算分配方式具体参见下表:
序号 | 收益分配区段 | 分配比例 | |
奉化市人民政府 | 公司 | ||
1 | 开发收入≤开发成本的120%部分 | 45% | 55% |
2 | 开发成本的120%<开发收入≤开发成本的130%部分 | 50% | 50% |
3 | 开发成本的130%<开发收入≤开发成本的140%部分 | 65% | 35% |
4 | 开发成本的140%<开发收入≤开发成本的150%部分 | 75% | 25% |
5 | 开发成本的150%部分<开发收入 | 90% | 10% |
3、双方职责
奉化市人民政府职责:
负责区域内土地、山林的征迁和海域使用权的收回及区域内的作物、房屋、构筑物、坟墓、养殖等的政策处理,并负责本区域开发相关的电力、供水、排污、通信等大配套和围坝建设。
督促所属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立项、标底审核、成本确认、跟踪审计、工程造价下浮率、土地招拍挂等工作。
公司职责:
负责本项目修建性规划的编制和区域内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投资及建设。
4、奉化市人民政府下属奉化市滨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奉化市阳光海湾度假区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