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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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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3-010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真诚服务、追求完美”的服务理念,坚持“顾客第一、保证满意”的服务承诺,脚踏实地、稳健经营,通过采取深化细节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加大门店拓展和培育、不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优化营销手段和方式等措施,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整体发展保持了良好的态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实现营业收入6,662,464,126.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34,137.24元,比去年同期增9.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699,821.6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84%。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21家,关停2家,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门店总数为123家,其中百货8家(经营总面积约11.478万平方米)、百货超市综合体1家(经营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超市114家(其中6,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共46家);公司连锁门店面积近88万平方米,平均单店面积超过7,000平方米。

    (2)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状况分析

    2012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愈加复杂,美国、日本经济复苏乏力、欧洲债务危机不断,市场信心下降,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在国内,企业经营的困难不断增加,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增多的不利形势,国家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预调微调力度,国民经济运行缓中企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93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2万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1%),增速比上年回落2.8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零售总额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上涨2.6%,涨幅比上年回落2.8个百分点,物价调控总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福建省内,2012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49.54亿元,比上年增长15.9%。

    中国连锁零售企业作为先进的零售经营模式,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物价上涨和对经济前景不确定性以及网络零售等新兴零售模式的快速发展扩张等影响,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受到冲击,连锁零售企业普遍出现明显的销售增长乏力情况。尤其是2012年网络零售正迎来井喷式增长,全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 ,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网络零售的蓬勃发展将取代部分传统零售渠道的市场份额,从而对传统零售企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并造成市场格局和销售方式的转化。但随着国内稳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的政策组合进一步显效,我国经济呈缓中趋稳态势,积极因素增多,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国家将不断完善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因此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依然坚实。

    2012年3月,商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5月25日和6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下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气调节器推广实施细则》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的推广实施细则》,中央财政共计安排363亿元用于推广节能家电等产品;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在规划、用地、财政金融支持、税收、收费等方面对流通产业予以支持,助推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同时明确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切实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和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收费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9月1日,国务院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我国国内贸易发展政策导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突出扩大消费的战略地位,将着力创新和完善消费促进政策,推动消费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发挥城市的消费中心功能,大力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从而促进国内贸易又好又快发展。福建省内,2012年8月,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以福建为目的地的旅游经济圈,明确表示将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建设大型免税购物中心,11月1日,《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到2020年,福建将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12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通过《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泉州市成为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福建省内相关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福建的全面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3)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完成情况:

    未达到计划目标的说明: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物价上涨和对经济前景不确定性以及网络零售等新兴零售模式的快速发展扩张等影响,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受到冲击,连锁零售企业普遍出现明显的销售增长乏力情况,同时,公司跨区域发展门店均处于培育期,对经营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4)核心竞争力分析

    ①长期规范经营形成的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积累了丰富的连锁经营管理的经验,“新华都”品牌在福建省内的消费者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的区域龙头地位正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作为一家区域零售连锁龙头企业,凭借在当地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公司对当地消费者的需求及需求变化有着较深的了解和把握,因此能够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加符合其购物习惯的商品与服务。

    ②突出的区域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作为福建省零售连锁龙头企业,无论与当地其他零售企业或与外资零售商相比,均具备了区域规模优势。公司长期扎根福建市场,在福建省经济最发达的“闽南金三角”的泉州和漳州,公司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同时在三明、龙岩地区,也保持领先发展态势,从而形成了本土先发的优势。

    ③百货业态与超市业态互补相得益彰

    公司是国内较早以开设“大卖场+百货店”组合构建购物中心的零售企业,在与国营百货公司长期正面竞争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与单纯的超市相比,“大卖场+百货店”组合使得消费者可以“一次购足”所需商品,吸引追求品质、时尚的顾客群体。百货业态与超市业态互相补充,有利于公司占领区域市场中的商业制高点,实现多业态发展,确立在特定区域的领先地位。

    ④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力界定清晰,避免了许多民营企业创始合伙人之间的冲突和震荡,使管理团队得以长期稳定,并且养成了系统的经理人文化。

    (5)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公司将坚持规范化经营、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公司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在规范中稳步成长,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公司将坚持以大卖场为主,综合超市、百货为辅的业态发展策略,自行开设新店与收购并重的扩张策略。

    公司将坚持区域集中化原则,做透、做大海峡西岸零售市场,在确保区域龙头地位的同时,逐步进行跨区域发展,成为国内最有竞争力的跨区域经营连锁企业之一。

    (6)公司2013年经营计划

    公司2013年度经营计划为: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力争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不超过30%。2013年拟新增12家连锁门店。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2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长期待摊费用部分摊销期的变更: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有门店装修改良支出、租金等。本公司门店装修改良支出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新开门店开业前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改良工程支出(主要包括:土建、水电、消防等);第二类是已开业门店的改建、扩建工程。

    变更前:新开门店场地装修改造支出,设定预计受益期最长为10年,在预计受益期和剩余租赁期孰短的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变更后:新开门店场地装修改造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已开业门店的改建、扩建工程,设定预计最长受益期为5年,在预计受益期和扣除已开业时间的剩余租赁期孰短的期限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不变。

    公司每年年度终了,将对上述受益期限进行复核。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和提取比例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目前商业物业交付及租赁市场的状况,承租方需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大量的投入。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的会计估计重新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的情况,门店的土建水电消防等工程项目,其设计施工方案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项目的预计使用寿命几乎与整个房屋建筑物的寿命相同;作为承租方来承担上述项目建设的话,该项目会使整个租赁期受益,而为项目发生的支出也应该在整个租赁期内分摊; 为充分体现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可比性等基本原则,公司拟对新开门店的装修改造支出按租赁期进行摊销。

    根据多年工作实践,公司以往对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划分过细,为提高财务报表在不同企业同一期间的可比性,公司拟将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0.5年以内和0.5—1年两档整合为1年以内,提取比例亦由原两档统一变更为5%。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会计估计变更后,采用公允原则测算,影响2012年净利润219.74万元,占全年净利润的1.38%,其中: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净利润增加252.58万元;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净利润减少32.84万元。

    4、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部分受益期的变更和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和提取比例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部分受益期的变更和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组合和提取比例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1家:

    上海新华都超市有限公司,苏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江西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新华都超市有限公司,新华都(福建)物流有限公司英特体育(福建)有限公司,安溪新华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华都超市有限公司,宁波易买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新世界易买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②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福建新华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志程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股票代码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严冰戴文增
    电话0591-87987972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0591-87987982
    电子信箱CIO@nhd.com.cncounselor@nhd.com.cn

     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0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6,662,464,126.845,686,514,550.165,686,514,550.1617.16%4,364,191,482.504,364,191,48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9,534,137.24146,178,473.11145,666,224.569.52%77,198,572.4677,198,57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6,699,821.66138,369,500.47137,857,251.92-0.84%75,261,011.5775,261,01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63,154,108.74484,556,100.47475,147,116.12-2.52%298,859,047.71298,859,047.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300%0.16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0.300.300%0.16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9%22.91%22.66%-9.77%14.63%14.63%
     2012年末201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0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3,397,122,771.162,817,395,006.422,833,307,187.9219.9%1,799,476,378.861,799,476,378.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20,072,539.111,158,064,125.741,167,551,877.1913.06%563,528,286.31563,528,286.31

    报告期股东总数20,78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5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18,79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09%227,891,934227,891,934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81%42,282,00042,282,000  
    陈志勇境内自然人6.55%35,478,00035,478,000  
    陈发树境内自然人2.02%10,927,95610,927,956  
    天津六禾碧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5%9,450,000   
    林宗杰境内自然人1.11%6,010,000 质押6,000,000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8%5,850,000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5,419,885   
    陈志程境内自然人1%5,400,0005,400,000  
    刘晓初境内自然人0.93%5,054,16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陈志程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陈志勇先生和陈志程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项 目2012年201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总收入6,662,464,126.845,686,514,550.1617.16%
    营业成本5,307,372,057.454,530,197,850.1617.16%
    三项费用1,125,519,288.09940,815,295.4119.63%
    利润总额200,983,884.64190,202,582.995.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534,137.24145,666,224.569.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154,108.74475,147,116.12-2.52%

    项目2012年计划2012年实绩完成率%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21.00%17.16%9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23.50%9.52%88.68%
    拟新增门店(家)2021105.00%

    变更前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和提取比例变更后应收款项的账龄组合和提取比例
    账龄提取比(%)账龄提取比例(%)
    0.5年以内(含0.5年,以下类推)21年以内(含1年)5
    0.5—1年5
    1—2年101—2年10
    2—3年202—3年20
    3—4年303—4年30
    4—5年604—5年60
    5年以上1005年以上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