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2013-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3月21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正和”)通知, 2013年3月20日广西正和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公司股份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34%,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广西正和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00 | 194天 |
二、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广西正和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91,300,347 | 56.658 | 643,300,347 | 52.72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广西正和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广西正和;
4、购回期满,如广西正和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