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ST汇丽B 编号:临2013-006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不改变公司内在价值,公司仍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净资产偏低,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由于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1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汇丽B”变更为“*ST汇丽B”。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汇丽B”变更为“ST汇丽B”。2013年1月4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公司股票纳入风险警示板块。
公司2012年度报告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13]第0569号),实现营业收入15,559,935.5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4,486.9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4,115.1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57,579,841.36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01元。这一信息投资者也可通过上交所网站“快速导航栏目——扣非后亏损公司风险提示”进行查询。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相关规定,对照公司2012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止2012年报告期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相关规定对照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基本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3月21日批准了公司的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3月22日继续停牌一天,2013年3月25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汇丽B”变更为“汇丽B”,股票代码仍为90093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