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接20版)
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法定代表人:缪克能;注册资本:1,080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除汽车)、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除轿车)、纺织品及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
9、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28号;法定代表人:吴东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品、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的销售;煤炭的批发;广告的制作、代理;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客运出租;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0、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11、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132号;法定代表人:吴兴良;注册资本:4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钢材制品。
12、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吴黎明;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限杭钢专用铁路)、公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仓储;货物装卸;河道码头疏竣;运输车辆及设备维修;汽车配件的销售;提供装卸、工程修理方面的劳动服务。
13、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半山镇沈家桥村;法定代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58,000万元;经营范围: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加工,钢铁轧制、金属压延。
14、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半山镇石塘村;法定代表人:刘继雄;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15、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1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冶金炉料、五金材料、建材、锻件铸件,机电维修,劳务项目承包。
16、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征;注册资本:16,000万元;营业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保设备制造和销售。
17、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小家坞215号第4幢;法定代表人:魏祖华;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石灰石、活性石灰石销售;矿业技术开发及服务。
18、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蓬坞;法定代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钢铁压延;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
19、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金昌路锰铁桥边;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微粉的生产及销售。
20、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合金钢铸造厂
注册地址:拱墅区杭钢厂区内;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主营铸件、锻压件及钣焊件加工,双金属合门窗制造,兼营机电维修。
21、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半山镇金昌路35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配送、交通物流),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大型物件装卸),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22、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2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2,4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工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配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服务:工程机械维修,机电设备安装。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除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母公司外,其他均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杭钢集团在签订《生产经营的合同书》和《后勤保障的合同书》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关于货物计量和煤气委托加工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杭钢集团的技术优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燃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的出入库计量以及混合煤气的加工转供及计量工作,委托杭钢集团计量管理处办理。物资的计量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混合煤气的加工费用由双方参考成本加成协商确定,费率在每年年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关于原材料采购供应的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在自行采购供应原、燃材料数量不足时,委托杭钢集团采购供应部分原燃材料,充分利用杭钢集团下属的专业采购能力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双方以原燃材料等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3、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关于产品分销的合同书》,主要内容是为加强关联销售管理、减少关联销售环节,公司停止向杭钢集团所属各内贸公司的产品分销业务,只与杭钢集团本部发生部分产品分销业务,且该关联销售产品比例以不突破上年度关联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比例为限,以市场价结算。
4、公司与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原材料、产品等货物委托运输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委托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自制半成品的入库及其内部转移、产成品的入库以及出库等运输业务,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则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运输计划的要求配置运力和满足公司生产需要的运输设备和装卸机具组织运输工作。运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内部市场的实际情况,参照运输行业的特殊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与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委托代理进口铁矿的协议》,公司负责进口铁矿计划制定、进口铁矿所需资金筹措、国内接港、卸货、仓储、运输等工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进口铁矿计划通知书,开展对外询价、谈判、签约、租船等商务活动,选择质优价廉又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铁矿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做好对外开信用证、国外运输、货物保险等工作,并负责进口货物的报验、报关、纳税、付款等工作。双方约定进口代理费为合同CIF总价的1%,待进口合同执行完毕后依据结算清单办理结算。
6、公司与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活性石灰采购的协议》,公司利用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矿山资源以及自身具备的技术优势和物流优势,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向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活性石灰。双方以活性石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具体明细项目的结算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但双方可就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协调所采购活性石灰的价格。
7、公司与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委托加工的协议》,公司委托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加工钢坯。公司向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提供废钢(或铁水);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则根据公司委托其加工钢坯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要求,组织加工生产,加工费按进行加工生产的合理成本以及管理费用,参考当期同类钢坯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对其电炉炼钢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8、公司与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经销加工的合同》,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棒材所需主要原材料(钢坯)由公司提供,经加工完成的棒材产品由公司经销;钢坯价格和钢材价格分别参照本公司同类坯、材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原则确定。
9、公司与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之间的《关于矿石矿粉废钢燃料采购的协议》,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用比价方法向7家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矿石、矿粉、废钢、燃料。双方以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10、公司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之间的《关于钢坯采购的合同》,公司利用7家公司拥有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根据生产需要,采用比价方法向7家公司采购钢坯。双方根据实际采购需要订立具体的钢坯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产品质量、运输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等,钢坯价格参照市场同类品种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原则商定。
11、公司与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废钢供应的协议》,公司利用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报废汽车等获得的废钢资源,委托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实施废钢采购和强化保障供应,双方以废钢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12、公司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污水处理委托服务劳务合同》,公司利用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源和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高炉循环水、转炉除尘污水、焦化厂污水委托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划并安排好相关污水处理工作。各项污水处理的质量、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污水处理的劳务费用双方以市场化的方式协商确定价格。
13、公司与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水渣销售的协议》,为有效控制关联方关联销售行为,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确保公司高炉生产运转正常和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原料供应及时的生产需求,公司下属炼铁厂三座高炉的水渣全部销售给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水渣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协商一致后确定,原则上为一季度定价一次,遇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价格随时改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签署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三年。
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获得更好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3—006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原《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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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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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修改为: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三、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独立董事四名,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人数在一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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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人数在1名以上。
······
四、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3—007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体现公司进一步服务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责任心,公司定于2013年4月19日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2、活动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姜增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尧福先生、财务总监曹永华先生。
届时将针对经营情况、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的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3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预约电话:0571-88132917。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活动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