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3-015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4月2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4月2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相关工作经验;
5、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4月2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艳芳、梁加庆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279185
联系传真:0871-67279185
联系地址: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
邮政编码:650217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3-016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4月22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第四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4月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监事会同时在本公司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监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5、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4月2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艳芳、梁加庆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279185
联系传真:0871-67279185
联系地址: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
邮政编码:650217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推荐人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