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2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2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股东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邰正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595,2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07%。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3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12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5,728,4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3.20%。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2)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3)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4)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5)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8,4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726,108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2,30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陈晓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2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暨聘任财务总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股东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晓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聘任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杨晓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杨晓明先生的聘任,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晓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杨晓明先生简历
杨晓明,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08年12月份加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主办会计、审计部长、财务部长助理、财务部长、金融投资部长。
杨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晓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3-2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暨聘任职工监事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 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 年3月2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股东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 人,实到4 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晴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决定聘任余淑兰女士、蒋勤学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余淑兰女士、蒋勤学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余淑兰女士个人简历:
余淑兰,女,198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7年5月份加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部副部长、行政部部长、总经办主任。
余淑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淑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勤学先生个人简历:
蒋勤学,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9年10月加入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聘专员、人事主管、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
蒋勤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勤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