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08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1日收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的(2010)泰执字第29恢1-4号《执行裁定书》。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3月18日、5月14日、2010年5月13日、6月5日、2011年7月28日、9月8日及2012年6月29日、8月10日、8月24日、9月25日、10月19日、12月22日、2013年1月31日、2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诉讼及进展的有关情况。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济民四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我公司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裁定结果
1、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平阴县栾湾乡平洛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8字第081306069号)和平阴县安城乡西寨村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99字第005号);
2、查封期限一年(自2013年3月23日至2014年3月22日)。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0)泰执字第29恢1-4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