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3-003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下午14:00分,会议在浙江省宁波余姚市阳明温泉山庄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曾令国先生因公请假,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董事龚东升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龚东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1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9.92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16,545.19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67.81万元、支付2011年度股东红利1,121.60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745.70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3,678.09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6,561.74万元,扣减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67.81万元、支付2011年度股东红利1,121.60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750.42万元。
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拟在2013年向全体股东实行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21.60万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从现行的税后人民币4.8万元/每年,提高至税后人民币9.6万元/每年。
上述八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2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4月17日(周三)上午9:30在公司大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刊登的《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3-005)。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3-004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下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余姚市阳明温泉山庄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姜立鹤先生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以2012年末总股本224,319,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3-005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 ,时间半天
●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时间半天
3、会议地址:公司大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递、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邮 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传 真:(0574)87367996
联 系 人:钟山、聂长青
六、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5 |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 |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7 |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 | 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
| 9 |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