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3-005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1-22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Roland Koehler先生、董事卢迈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董事Ian Thackwray先生、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uaxincem.com。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文摘要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12年年度报告英文摘要请参阅香港商报。
2、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4、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会计报告”。
5、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5,936,609元、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5,658,762元。根据公司法及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6,593,661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517,606,662元。
董事会拟定,以2012年末总股本935,299,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0.18元/股(含税)分配现金红利,合计分配168,353,987元(占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7、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
8、公司独立董事卢迈先生2012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独立董事黄锦辉先生2012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先生2012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旗下部分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或其他银行授信业务。为有效解决分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下述子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一年之日止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次申请的担保额为27,200万元,担保明细如下表:
| 分子公司名称 | 业务类别 | 担保方式 | 本次申请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元) | 备注 |
| 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42,000,000 | 担保比例60% |
| 华新鄂州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 华新赤壁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 华新南漳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 华新株洲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 华新宜都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华新渠县包装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 | |
| 华新水泥(大冶)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150,000,000 | 担保比例70% |
| 华新水泥(鄂州)有限公司 | 授信 | 连带责任保证 | 50,000,000 | 担保比例70% |
| 汇总 | 272,000,000 |
注: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28,700万元和美元8,450万元的对外担保的决议仍在有效期内。
截止2013年02月28日,公司已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人民币204,062.4万元及美元6,575万元。本议案申请增加提供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7,200万元,由于本次申请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关于接受Roland Koehler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提名Thomas Aebischer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Thomas Aebischer先生,1961年出生,瑞士籍。瑞士注册会计师,曾进修于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Thomas Aebischer先生于伯尔尼地区的税务机关开始职业生涯。1988至1996年,香港和苏黎世地区的普华永道工作。1996年,加入Holcim Group Support Ltd,1998至2002年担任财务控制负责人。2002至2003年,担任墨西哥Holcim Apasco公司财务总监,其后担任美国Holcim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初,成为Holcim Ltd执行委员会委员,2011年4月1日正式担任财务总监。
以上议案,除第1项、第2项、第7项、第12项外,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3-00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3月 22日在武汉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刘云霞女士因工作原因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余友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于2013 年3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家明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监事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接受刘云霞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杨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小兵先生,197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人力资源师。1992年3月加入本公司,先后任公司计划发展部调研员,公司办公室企管科副科长、科长,华新金猫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西南区域专业助理副总监,现任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
以上议案第1项、第3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本次会议还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