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广告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A281:信息披露
  • A282:信息披露
  • A283:信息披露
  • A284:信息披露
  • A285:信息披露
  • A286:信息披露
  • A287:信息披露
  • A288:信息披露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5版:信息披露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44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鲁进、周海水等二人的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按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取消上述人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具体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2013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元,共计募集资金139,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5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535.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988.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鸿路公司)共同实施。本公司及湖北鸿路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9,041.5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02.05万元;本公司及湖北鸿路公司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906.01万元,2012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1.9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6,947.5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63.98万元。

    截至 2012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305.0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办法》,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与中信银行武汉竹叶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湖北鸿路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3400146380805988899913,676,755.16 
    3400146380804988899950,746,510.94定期存款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2000000491781030000078816,486,686.20 
    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4990301001000418883,2293,718.51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00000001012010008447921,007,291.35 
    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34132500001801007162663,851,648.81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7669018800024467811,013,047.77 
    7669018100050853260,000,000.00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武汉竹叶山支行73819101821000078923,974,366.76 
    合 计 273,050,025.5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2011年4月6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 30 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在湖北团风投资 8 亿元建设 30 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董事会拟用超募资金41,990.55 万元投入该项目,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该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北鸿路公司,公司通过增资和往来的方式将超募资金拨付给湖北鸿路公司,存入湖北鸿路公司募集专户。该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24,486万元,2012年度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0,380.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2,988.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906.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22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94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22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4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6万吨特重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18,938.0018,938.00152.8812,076.0263.772011年12月577.42
    2.年产5万吨管型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180.009,180.00[注1]2,600.692,964.4732.292013年9月  
    3.年产5万吨H型钢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7,220.00       
    4.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 7,220.00[注2]3,132.874,068.9056.362013年10月  
    5.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项目4,460.004,460.00[注1]1,639.292,390.9853.612013月11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798.0039,798.007,525.7321,500.3754.02 577.4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1.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41,990.5541,990.55[注3]10,380.2834,866.2883.032013年6月  
    2.归还银行贷款21,200.0021,200.00 21,200.0010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29,380.8897.9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3,190.5593,190.5510,380.2885,447.1691.69    
    合计 132,988.55132,988.5517,906.01106,947.5380.42 577.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 公司轻钢销售收入的占比从2007年的55.19%到2010年已经下降为28.42%,销售毛利率从2007年的11.46%到2010年已经下降为6.06%;公司建筑重钢销售收入的占比从2007年的5.22%到2010年已经上升到24.22%,销售毛利率从2007年的14.88%到2010年略降至12.56%。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已经来源于设备及建筑类重钢。轻钢的销售收入占比及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来源于市场需求结构和行业的变化,一方面轻钢投资规模较小、技术和资金门槛低,导致大量的小型钢构企业在轻钢领域进行投入,并降低毛利率进行竞争;另一方面国内对重钢领域需求增长,重钢结构建筑需求逐年旺盛。

    3. 公司为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公司战略,将募投项目变更为重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是为了提高公司重钢产能,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这一变更符合股东长远利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1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年产5万吨管形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项目,由本部老厂区变更为合肥双凤工业区凤霞路以东、河西路以南征地235.2亩的工业土地上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年产3.6万吨特重钢结构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6,861.98万元,主要系建筑工程和土地平整等费用的减少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73,050,025.5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2011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及投资情况和设备价格的变化,公司拟将年产5万吨管形钢结构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9,180万元变更为15,510万元,将年产50万m2聚氨酯复合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由4,460万元变更为6,790万元,增加的投资总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2011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5万吨H型钢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的新募投项目,鉴于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及投资情况和设备价格的变化,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7,220万元变更为24,910万元,增加的投资总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3]: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的实际总投资为8亿元,公司拟用超募资金41,990.55 万元投入该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之说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重钢结构4万吨年产5万吨H型钢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7,220.003,132.874,068.9056.362013年10月  
    合 计 7,220.003,132.874,068.9056.3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1“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之相关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