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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1,108,643 | 99.79% | A 股:0 H 股:4,204,000 | 0.21%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6、关于选举王栓铭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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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1,108,643 | 99.79% | A 股:0 H 股:4,204,000 | 0.21%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7、关于选举胡煜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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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1,108,643 | 99.79% | A 股:0 H 股:4,204,000 | 0.21%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8、关于选举孙会璧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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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9、关于选举郭元晞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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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0、关于选举方贵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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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1、关于选举余宗海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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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2、关于选举冯兵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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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3,776,643 | 99.92% | A 股:0 H 股:1,536,000 | 0.08%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3、关于选举但勇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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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32,955,723 | 97.90% | A 股:0 H 股:42,356,920 | 2.1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4、关于选举欧阳华杰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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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3,776,643 | 99.92% | A 股:0 H 股:1,536,000 | 0.08%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5、关于选举周炜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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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32,955,723 | 97.90% | A 股:0 H 股:42,356,920 | 2.1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以上议案以现场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及批准。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酬金方案的议案》
16、批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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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7、批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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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8、批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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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19、批准冯兵先生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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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20、批准但勇先生、欧阳华杰先生及周炜女士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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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21、批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酬金方案;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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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22、批准董事服务合同、监事服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授权董事会处理必要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票数 | 赞成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投票 总数 | 是否 通过 |
A 股:1,639,547,454 H 股:375,312,643 | 100% | A 股:0 H 股:0 | 0% | A 股:0 H 股:0 | 0% | 2,014,860,097 | 是 |
以上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及批准。
四、点票员
本公司的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任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的赵燕颖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员。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赵燕颖、朱海桐参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3-008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周黎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黎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甘勇义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杨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甘勇义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茂泉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俊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永年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甘勇义先生及张永年先生为本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沟通的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华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周黎明先生、甘勇义先生及方贵金先生,并委任周黎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孙会璧先生、周黎明先生及郭元晞先生,并委任孙会璧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方贵金先生、甘勇义先生及余海宗先生,并委任方贵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余海宗先生、郭元晞先生及方贵金先生,并委任余海宗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服务合同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3-009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1时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召开。经与会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冯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兵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3-010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上午11时30分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四楼420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股息方案的议案》
按照香港及国内会计准则,201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80,931,008.0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299,712,344.17元。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股息方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29,971,234.4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89,913,703.25元,按前述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77,983.00万元,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44,644,8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1.37%,约占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7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以境内外会计准则分别计算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孰低数为准)的30%规定,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现金分红比例偏低,其主要原因:公司在扩大主营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新的业务方向,且公司现主营业务为资金投入型行业,需投入资金量较大。为此,公司希望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对此,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还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201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并将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2009年7月A股上市后,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连续进行现金分红。2012年8月,公司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2012年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2013)对现金分红另行确定了较高的衡量标准,公司201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未达到30%的分红标准。对此,我们将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专门予以重点说明。
公司对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专门说明: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但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原因主要有:
1、本公司在“十二五”后三年的发展规划是稳定高速公路运营主业,加强建筑施工业务和加油站、广告、服务区等业务,充分发挥本公司比较优势。
2、2013年度,遂广遂西高速公路BOT项目建设支出较大,加之成仁高速公路收尾工程尚未结束,预计二者总投资额约50亿元,本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3、本公司为扩大资产规模,创造更大收益,正积极寻找其他盈利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
因此,需要留存部分利润,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也有利于未来股东利益最大化。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信永中和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3年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安全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车辆、其他设施等,截止2012年末,需报废固定资产总计原值人民币39,060,331.94,累计折旧人民币35,191,474.66元,净值人民币3,868,857.28元。前述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因均为使用年限较长或技术更新等原因,已无法使用、使用效果差及维修费用较高。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备201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一、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临2013-01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8日下午14时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股息方案的议案》
按照香港及国内会计准则,2012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180,931,008.0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299,712,344.17元。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股息方案为: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29,971,234.4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89,913,703.25元,按前述比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77,983.00万元,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44,644,800.00元(含税),约占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1.37%,约占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7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查通过了《关于境内外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1、201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本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相符;
3、参与201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查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查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查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查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第一、二、三、四、七、八、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