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重庆润江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润江”)于2008年4月3日签订总价为1,550万元《设备买卖合同》。2013年3月,重庆润江以本公司延期交货及设备故障致使停机造成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为3,877万元。公司与重庆润江买卖合同纠纷案,将于2013年4月15日9时30分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关于本诉讼事项的公告及进展公告详细情况参见2013年3月6日、2013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日前,本公司在准备应诉材料过程中进一步核实了与重庆润江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的执行情况,其合同项下的设备已于2009年10月正式运行;重庆润江截止2009年4月14日共计付款1,427.50万元,尚欠货款122.50万元(含质保金77.50万元)经本公司多次催收至今拒不履行合同支付余款。为此,本公司以逾期付款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重庆润江支付逾期货款及违约金合计143.81万元。本公司反诉请求: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重庆润江立即支付货款122.50万元;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重庆润江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1.31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反诉人重庆润江承担。
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通知明确此案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要求本公司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否则按自动撤诉处理。同日,本公司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了上述诉讼费,对应案号: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325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诉讼事项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无法准确预计诉讼结果。在此,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事反诉状;
2、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诉讼费交纳通知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