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2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于2013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29日9: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6号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波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现场出席5人,委托出席1人,共代表股份12942.4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8、《<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42.45万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通过《关于续聘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