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2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在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立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四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实到四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2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部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09,598.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12,720.7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0,959.8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441,359.1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股份总数107,033,5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
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为695.72万元,占2012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8%,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作如下修订:
原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召集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以外的个别经营管理事项;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3-003)。
九、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七项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出通知。
上述一、三、四、五、六、八等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董事会应谨慎授予董事长职权,例行或长期授权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召集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以外的个别经营管理事项(详见公司2012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12-003)。
为此,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二、修订内容
原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召集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以外的个别经营管理事项;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上述条款的修订后,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在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监事长童晓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三名监事,实到二名监事,监事唐素青因病请假,委托监事长童晓俐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部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09,598.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12,720.73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80,959.8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441,359.1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股份总数107,033,5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含税)。
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为695.72万元,占2012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8%,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
上述一、二、四、五、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